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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服務員不慎將一碗麪湯打翻在顧客楊小姐的衣褲上,楊小姐要求餐飲公司按原價賠償,而餐飲公司只願意承擔清洗及交通費,於是楊小姐將該餐飲公司告到法院,最終獲賠900多元。
今年2月24日中午,楊小姐到沈大成餐飲公司等候就餐時,服務員不慎將一碗麪湯打翻在楊小姐的身上,楊小姐衣褲被污損。楊小姐提出賠款要求,沈大成公司同意楊小姐去最好的洗衣店清洗,並報銷洗衣費用及所花車費。但楊小姐認爲清洗不能完全恢復衣褲原貌,堅持要按其短大衣和牛仔褲原價賠償。雙方協商不成,楊小姐遂將沈大成餐飲公司告到法院。
審理中,被告沈大成餐飲公司認爲,衣服髒了總要清洗,公司已經同意承擔原告清洗被污衣物的費用和有關交通費,不同意按原價賠償。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餐飲公司員工的過失導致了楊小姐衣褲被污,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經清洗後的褲子尚留有痕跡,按鑑定價值應賠償楊小姐343元,同時清洗費、交通費474元由沈大成餐飲公司承擔。判決後,楊小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並判令沈大成餐飲公司賠償衣服折舊費100元。(顧建國 唐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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