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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馬連道的“京城茶葉第一街”,幾乎每家茶葉店都可以爲買散裝茶送禮的顧客提供包裝服務。但其包裝的費用,平均要佔到購買茶葉總費用的30%以上。人們不禁要問:到底買茶葉還是買包裝?
茶葉店裏精緻的紙製包裝盒,最貴的爲四五十元,中檔的二十多元,最便宜的小紙桶要兩三元。如果購買每500克60元的茉莉花茶,一個22元的“茶之味”包裝盒能裝250克。買茶的花銷是30元,22元的包裝盒就佔了總花銷的42.3%。如果購買300元500克的高檔茶葉,用能裝300克的高檔紙包裝盒,50元的包裝價將佔總花銷的21.7%。平均算下來,顧客要拿三分之一的錢去買包裝。這裏有一家叫“江南村包裝”的商店,專門經銷各種茶葉包裝盒。相同的“茶之味”紙製包裝盒,在這裏標價爲13元。在同一條街上,相同的包裝盒在不同的商店差價竟如此之大,茶葉店賺了多少包裝費,就不得而知了。
從茶葉的包裝,聯想到其他商品包裝存在的浪費現象。曾有一位女士反映,她買的一盒保健禮品經過層層“剝皮”後體積僅佔原包裝的40%,而剝下的包裝紙卻有7層。某公司生產的月餅,其外包裝及附帶物的成本竟佔總成本的70%。有資料顯示,我國每年襯衫的生產量是8億件,8億個包裝盒需要用紙24萬噸。而製造這24萬噸紙,相當於要砍伐胸徑10釐米的大樹168萬棵。同時,這些包裝盒的透明塑料板還要產生近20萬噸的白色垃圾。
據悉,有些省市已對外包裝及費用做了明確規定:一般產品包裝費用應占成本的10%左右,包裝費用若佔到產品成本的30%以上,即屬欺詐。而國際市場上流行的包裝規定爲:容器內的空位不應超過容器體積的20%,包裝成本不應超過產品售價的15%。(羅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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