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五”全民普法的新氣象中,“12月4日”———全國首個法制宣傳教育日正向我們走來。在“12·4”來臨前夕,本報記者對司法部部長張福森進行了專訪。
記者:從“一五”到“三五”,過去15年的全國普法教育實踐,取得了怎樣的效果和影響?
張福森: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普法教育作爲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基礎和組成部分,也取得了很大成績,在推進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書寫了重要篇章。
1985年,根據改革開放新形勢的要求,黨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宣部和司法部《關於向全體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五年規劃》,同年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作出了《關於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識的決定》,從1986年至1990年,我國對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進行了一次普法教育。此後,又分別於1991年至1995年、1996年至2000年,在全體公民中實施了“二五”、“三五”普法。全民普法教育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產物,其無論在規模、內容和形式上都堪稱中外法制建設史上的創舉。通過十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實踐,我國的憲法和基本法律得到了廣泛宣傳,廣大幹部羣衆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不斷增強,普法教育初步實現了從法律知識的啓蒙向提高以領導幹部爲重點的全民法律意識的轉變,初步實現了從單一普法向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實踐的轉變,其效果和社會影響是巨大而深遠的。
記者: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全體公民進行法制教育有何重要意義?“四五”普法有哪些顯著特徵?
張福森: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江澤民總書記深刻指出,依法治國,必須治本與治標相結合。普法教育就是一項重要的治本工作,堅持依法治國,根本點在於教育人。人民是國家的主體,一切法制活動都離不開人民。在社會主義國家,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實現法治,需要全體人民的共同努力。在實行依法治國的條件下,尤其需要對全體公民進行法制教育。爲此,在順利實施完畢三個五年普法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於今年4月再次批轉了《中宣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全國人大常委會也作出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決議》,對新世紀初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四五”普法的一個顯著特徵,是提出要努力實現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轉變,全面提高公民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要努力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不斷提高社會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記者:“四五”普法中如何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張福森: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四個五年普法規劃中,青少年都是重點對象。對青少年進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教育,培養其法律意識、增強其法制觀念,是實現依法治國的百年大計。要通過學校法制教育,從小培養其遵紀守法的良好品德,瞭解我國法制的基本原則,逐步樹立憲法權威的觀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權利、依法履行公民義務的觀念。“四五”普法中力爭使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制度化、規範化,突出陣地建設,更多地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爲青少年提供健康的課外學習、娛樂場所。加強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涉及社會方方面面,有賴於社會各方齊抓共管。
記者:“四五”普法將圍繞哪些重點工作進行?
張福森:新形勢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須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努力爲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發展、爲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四五”普法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爲各級黨委、政府的工作服務,爲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服務,爲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抓住重點,切實抓好領導幹部的學法用法,不斷提高其法律素質。同時,推進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促進社會法制化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普法教育要強化公民的憲法觀念、憲法意識,樹立憲法的最高權威。要使廣大公民認識到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是每個公民的神聖權利和義務。
——堅持各級黨委的領導,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順利發展的根本前提。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參與,是實踐證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運作機制。
——不斷創新,與時俱進,積極探索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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