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備受社會關注的“5·7”宇翠裏爆炸案昨日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在居民區採用爆炸手段炸死他人的主犯徐忠生、高鳳山一審被判處死刑,從犯史建軍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張豔萍被以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庭審查明:1999年7月,徐忠生與其妻兄高某合夥做生意時,因故發生矛盾,並蓄謀報復高某。徐忠生指使被告史建軍駕摩托車對高某進行跟蹤,並將其工廠的名稱及坐落地點告訴徐忠生。2001年2月,徐忠生爲達到殺害高某的目的,從被告人張豔萍處購得炸藥。張豔萍在明知出售炸藥可以產生嚴重後果的情況下,賣給徐忠生炸藥並告訴其使用方法。徐忠生糾集了高鳳山,並用所購炸藥在其經營的油脂店內製土炸彈,伺機殺害高某。
2001年5月7日下午6時許,徐忠生、高鳳山預謀後駕駛一輛紅色大發汽車,竄至本市河北區王串場五號路宇翠裏98棟611號被害人高某居住地,發現高某的摩托車在其樓下停放。後二人又返回徐的店內,將自制土炸彈綁在其所盜竊的一輛自行車的後架上,並套上紙箱用作掩蓋。當晚9時許二人又竄至高某居住地樓下,徐忠生指使高鳳山將綁有炸彈的自行車靠在高某的摩托車上,並將炸彈的引信與摩托車後輪相接。隨後高鳳山用徐的手機將高某騙下樓,二人隨即逃離現場,不久就聽到爆炸聲。高某下樓推車時當場被炸身亡。事後,徐忠生給高鳳山酬金5千元。(張照東 張家民 楊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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