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起盜竊國家電力能源犯罪案於日前在市二中院審結,盜竊國家電力267.88萬度的楊某、王某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同時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1999年9月間,被告人楊某、王某和張某(已判刑)、秦某(另案處理)等人共同出資,在東麗區租用天津市軋鋼廠廠房和320KVA的變電設備,非法建立小冶煉鋼廠。至去年5月止,楊某、王某等人共盜竊國家動力電約計2678800度,價值人民幣60餘萬元。(張照東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