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某歌星”也許沒有涉案,沒有犯法她就是無罪的。她也有權保持沉默。如果從此退隱,沒人過問,因爲她對社會並不產生多大影響。但是如果她還在公開演唱,她的一舉一動仍對大衆和社會道德建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那麼大衆和媒體自然就應該關心和幫助她。這種關心和幫助的主流並不像某君所指那樣“爲金錢”而拿“緋聞”作文章,而是具有一定抑惡揚善內涵。也就說,在“凡非法”就“禁止”與“凡合法”就“允許”之外,還有一個大衆媒體、公共舞臺應該“弘揚”什麼的“道德建設”問題。
人民網在推出這一熱門話題時就開宗明義地寫道:“娛樂界人士也指出,時下演藝圈的演員‘出租’、‘被包’現象日趨嚴重。那麼,討論這一貌似‘無聊’的話題也許仍不無意義。”
簡直太有意義了!設想一下,如果“某歌星”的行爲受到袒護,照登大雅之堂,似乎什麼也沒發生過,這將給娛樂界和公衆發出什麼樣的信號?
演員們會認爲“出租”、“被包”又怎麼樣?該怎麼着還怎麼着,或許還名利雙收呢!公衆呢?“某歌星”“被包”以後還有硬朗的後臺撐腰呢,我們怕什麼呀?久而久之,某種生活方式便會首先得到社會容忍,然後逐步由接受發展成一種時尚。除非當前朝野已然全不在乎,那倒也就罷了。
日前政府發表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並組織大家學習。言傳千遍,不如身教一例。公衆的眼睛亮着呢!俗話說“善如登,惡如崩”。道德建設猶如登山,舉步惟艱;而道德的崩潰則是頃刻而就。不用說兩個重磅女歌星了,就目前這種瞞天過海加後臺撐腰來看,只需其中之一便能抵銷十年的道德建樹。
危言聳聽?與政治掛鉤?事實上已經掛上了。鑑於目前這種瞞天過海、袒護縱容,人們已經開始關注“某歌星”背後是否存在着遠比賴昌星更俱實力的“新主”了。言行不一對社會道德的破壞更大,很可能危及整個重建實施計劃。臆測乎?傳言乎?在真相大白之前,誰又能阻止臆測和傳言呢?只有真相纔是攻破謠言的殺手鐗嘛!
不錯,某君應該得意:“勝者爲王敗者寇”。在這場“某歌星”應否曝光的較量中,反方在“名”、“利”、“勢”方面也許會成爲“可能的勝者”;而正方有94%的網友認定應該曝光,還有壓倒優勢的以理服人的大量檄文,在“道”、“義”、“理”方面則是“肯定的勝者”。那麼,誰是“可能的敗者”呢?
取捨吧,大衆,媒體,網友,還有“某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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