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日,天還沒亮,河南南陽市鎮平縣李溝村的李豐彩就把年已70歲的婆母及兩個不滿10歲的孩子叫醒,她想在天亮之前趕到50公里外的南陽市中級法院再討說法。根據以往的經驗,去晚了要麼見不到人,要麼是見到人後人家會有許多推辭她的話。初秋的涼風非常爽人,走在仍是暮色四和的田間小道上,一家人卻難以暢懷……自從3個月前接到丈夫被法院裁定爲“死後作案”的判決書後,記不清有多少次了,李豐彩就這樣一次次執着地帶領全家進城:“只要我不死,就一定要爲丈夫討個公道。”
●兩人芥蒂日深
李明久與李豐彩1987年結婚,因爲家裏窮,結婚不到兩年,兩口子就一起去外地打工了。
1992年,當李明久夫婦帶着風餐露宿、節衣縮食攢下的錢回村準備大幹一翻的時候,正趕上村裏原黨支部書記李勝彥出事。因倚仗職權弄虛作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法規,做了多年村支部書記的李勝彥竟連生8胎,此事引起村民的強烈不滿。鑑於此,上級黨委撤銷了李勝彥的職務,並開除了其黨籍。
經過四年的上下活動,李勝彥重新人了黨,1996年,他又成爲村委主任、黨支部書記兼出納。由於村裏長期不進行賬務公開和村務公開,村民只知道每年向他們攤派、徵收款項幾十萬元,卻不知道徵收來的錢用在了哪裏。村辦的玉器廠、罐頭廠及出租的土地也一直沒有向羣衆公佈賬目。在村民屢次要求村裏公開賬目無果、向上級反映情況要求清算賬目也無果的情況下,強烈不滿的村民代表開始逐級上訪、告狀。
1998年年底,因村裏長期沒有村長,李勝彥一人獨斷又引得村民不滿,上級決定李溝村實行村民民主選舉。李明久被選爲村委副主任(村委主任空缺),主持本村工作。大權旁落的李勝彥由此忌恨在心。
上任伊始,應村民的強烈要求,依據有關法規,李明久接連幾次向村支書提出清理村裏財務,清算賬目,遭到李勝彥的反對。兩人的關係越發緊張。
1999年春節前,李勝彥將李明久叫到家中,以2000元錢的許諾,讓李明久停止清算村裏的賬目,沒想到李明久卻拒絕了。李勝彥認爲李明久這樣做是故意和自己過不去。兩人芥蒂日深。
●萌生謀害之心
李勝彥的鄰居李德偉是本村的電工,近幾年手中有了些積蓄,爲了“高人一等”,他在蓋房時有意高出了村支書的樓房。鄰居的房子比自家的高,這在農村是一大忌,迷信十足的李勝彥感到這將壓住自己的官運、財氣,是對自己多年來營造的權威的公開挑釁,但他一時又奈何不了李德偉。
苦思覓想,李勝彥想到了李明久。幾年前,李德偉因喝酒曾與李明久打過架,兩人至今矛盾沒消,爲此,李勝彥打算利用兩人的矛盾讓兩虎相鬥,他則漁翁得利。
據李明久之妻李豐彩和證人朱新奇等人講,李勝彥找到李明久,許諾給李明久4000元酬金,讓其除掉李德偉,遭到李明久的拒絕。李明久在一次酒後失言,把此事泄漏了出去,李勝彥怕遭到李德偉報復,又萌生了謀害李明久之心。
李勝彥清楚,幹殺人越貨及“砸黑磚”的勾當,必須找“門當戶對”的主兒。李勝彥把李建偉篩選了出來,他一方面收買李建偉,並人爲製造李建偉與李明久之間的矛盾,以激其殺害李明久之勇;另一方面,李勝彥又向李建偉承諾,替其還貸款4000元。李建偉終於表示願爲其效勞。
李勝彥與李德偉關係日漸親密,慢慢發展到無話不說的地步。1998年年底以來,二人多次預謀將李明久致殘,並通過李德偉的妹夫徐合偉尋找幫兇來除掉這個“眼中釘”。
1999年正月初六夜,李勝彥得知李明久在臨村朱窪看電影時,指使李建偉趁人多混亂之際,在電影場對李明久下手。因有人阻止,此次陰謀沒有得逞。
1999年3月4日,李明久在臨村野雞脖村喝多了酒,朋友便打電話讓其家人去接,因李溝村當時只有村支書李勝彥家有電話,朋友只好讓李勝彥轉告李明久的家人。得知其家人將用摩托車接李明久的消息後,急不可待的李勝彥唆使李建偉、李建立兄弟攜帶鐵棍、木棍,在李明久從外村返回的途中攔打。
當李建偉兄弟倆在途中與李明久相遇時,李氏兄弟欲用長棍猛擊李明久頭部,因車速快李明久未被擊中。遭到如此暗算,李明久憤怒之極,回村後家都沒回就趕到李勝彥家門口,詢問此事是否是李勝彥指使,並在其門前叫罵。
此時,攔打李明久的李氏兄弟也返回村裏,見李明久竟敢如此“放肆”,他們便和李勝彥一起,手持鐵棍、木棍對李明久進行毆打。此次,李明久的頭部被擊傷,左手及左、右下肢多處被打骨折。李明久當即昏死過去。
一不做二不休,隨着李勝彥與李明久關係的進一步惡化,李勝彥和李德偉又預謀僱殺手將“共同的死敵”—李明久殺死。多次預謀都是李勝彥的老婆李建先去叫李德偉到其家中密謀。
殺手並沒有像他們想象的那樣好找。久等不來,李建先要兩人再“添把柴”:“人家遲遲不來,是不是嫌錢少?不行了再給添點兒。”於是,村支書李勝彥出資4500元,李德偉出資3500元,共計8000元交給李德偉妹夫徐合偉,讓其物色殺手並實施殺人計劃。徐遂聯繫內鄉縣農民薛同文及其他兩人,準備好作案工具伺機下手。
李明久被送到鎮醫院搶救後,李勝彥又用2000元收買了付某到醫院打探消息。當得知李明久脫險後,二人害怕後果難負,加速了殺死李明久的步伐。
3月12日,受李勝彥、李德偉指使的徐合偉糾集了薛同文與另外二人,攜帶獵槍3支,住到李勝彥家。李勝彥夫婦夫唱婦隨,李勝彥面授機誼,李建先端茶倒水。李勝彥、李德偉與徐合偉、薛同文等人預謀後,李勝彥爲徐合偉、薛同文等人提供殺牛刀兩把。
酒足飯飽,徐、薛等4人手持獵槍、殺牛刀前往鎮醫院。途中因獵槍走火,迷信的4人認爲這是上天有意打攪他們的“好事”。於是,4人悻悻而回。
見4人很快返回,在家坐等消息的李勝彥夫婦急忙催問結果,得知幾人無功返回後,兩人以爲是4人嫌錢少,就趕緊酒肉相待,並許諾事成後再添些錢,然後催促他們第二天再去。
14日凌晨,4人再次帶着兇器竄到高丘鎮醫院,事先將李明久病房的門從外邊用鐵鎖鎖死,然後從窗外槍擊李明久的頭顱。他們打的算盤是,即使當時李明久死不了,也會因打不開房門延誤搶救時間而致死。
●殺人犯成了爲民除害的好漢
重傷在牀,又遇槍擊,加上病房門被歹徒在外鎖死延誤了搶救時間,李明久不救身亡。
李明久遇害後,犯罪嫌疑人均對所做之事供認不諱。可事隔不久,李勝彥夫婦一個開始反悔,一個開始倒打一耙。
李勝彥的老婆李建先在公安人員到其家中搜集證據時,乘公安人員不備,將一帶血木棍洗淨,並做假證包庇李勝彥。在一審法庭上,李建先辯解自己無罪,是冤枉的。她矢口否認原來向公安機關作的供述,但又沒有證據及理由來證實自己的說法。
李勝彥則辯稱自己是因李明久多次酒後持刀到其家鬧事,砍壞其茶几、茶杯,並於1999年農曆三月初一晚上,潑汽油燒其家大門,揚言要殺其子及人家,自己被逼無奈才犯罪的。自己僱人是想致殘李明久,沒想殺死他。
更令人稱奇的是,這時,爲殺人主謀李勝彥歌功頌德的材料出籠了。同時,“告”李明久的材料也飛到了檢察機關。與李勝彥形成對照的是,李明久是個平時作惡多端、強姦婦女、殺人放火、橫行鄉里、不思悔改之徒。兩個材料揭示的一個事實是:李明久罪有應得,死有餘辜;李勝彥是羣衆擁戴的人,是爲民除害的好漢。
1999年10月21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後認爲,“李明久在本案起因上有明顯過錯,且平時表現欠佳”,做出判決如下:李勝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兩刑合併)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李德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李建立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判處李建先有期徒刑3年。判令李勝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丰采經濟損失5000元,李德偉賠償4000元,李建立賠償1000元,共計1萬元。
僱兇殺人的李勝彥夫婦的一些狡辯,終究無法推翻孫某、李某等14人包括李德偉、李建立的證言,同時也激起了村民的更大義憤。36名羣衆代表上訪要求嚴懲罪大惡極的李勝彥,並揭露出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權力,採取威脅、收買等手段,編造僞證,爲李勝彥歌功頌德,給李明久編織罪名。他們請求司法機關查訪事實,嚴懲殺人兇手。
1999年11月17日,南陽市檢察院依法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請求依法改判。
南陽市檢察院認爲,一審判決採納被害人李明久在本案起因上有明顯過錯,且平時表現欠佳的辯護觀點,對被告人李勝彥從輕判處,實屬認定事實錯誤,量刑畸輕。
2000年8月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認爲“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法院查明:被害32天后的死人放火作案
經過近兩年的苦苦等待,在檢察機關的竭力抗訴下,2001年7月13日,李豐彩總算看到了法院對李勝彥再次判決的結果:“經審理查明……1999年春節前後,李明久多次酒後持刀到被告人李勝彥家鬧事……同年陰曆三月初一晚上,李明久用汽油澆在被告人李勝彥家大門上,並點燃……”
讀着判決結果沒有絲毫改變,對查明的事實仍沒有改變的判決書,李豐彩欲哭無淚,最讓她無法接受的還有,在經法院耗時兩年、兩度開庭,“經再審查明”的事實中,竟出現了丈夫在被殺害30多天後,還能放火作案的“事實”,她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使其丈夫致死的“前因”認定:“這種認定太離譜了,簡直不堪一擊,這純屬被告人爲逃避法律制裁而胡編亂造。”李豐彩哭着向筆者說,“公安、檢察機關包括南陽中院都多次查明瞭李明久是1999年3月14日被害死的,南陽中院兩次審理卻都‘查明’了李明久死後32天即陰曆三月初一(1999年4月16日)還去殺人放火。這樣的認定錯誤荒唐到極點。我真不知法官大人是通過何種途徑到閻羅殿查明死人到陽間作案的……”
對判決,她不服,認爲李生彥得不到“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將來還會出現類似事件。她不服,還因爲認爲民事賠償過低,不足以彌補丈夫的被害帶來的經濟損失和巨大的精神傷害。
7月17日,接到二審判決書的第三天,李豐彩即向南陽檢察院遞交請求抗訴書,請求該院再次抗訴。
自把抗訴書提交之後,隔不幾天,李豐彩就去法院一次。法院的工作人員對她說:“你找檢察院抗訴,你就應該常去檢察院看看……”面對如此答覆,李豐彩不知如何是好。
一個月後的一天,有個自稱是省高級法院的人來到李豐彩家,來人告訴她說:案子不再開庭了,但可以庭外調解,並問她有何要求。李豐彩回答說:“我上有70歲的老人,下有沒成年的孩子,李勝彥這個殺人惡魔害死了我的丈夫,我要求殺人者償命,還我們全家一個公道!”來人答應回去彙報後再說,誰知這一去便沒了音訊。
“我從報紙上看到焦作市有6位‘平民包公’,他們專爲無助的人提供援助,如果這次法院還不表態,我就帶全家去求助6 位人大代表,只要我不死,就一定向法院討個公道……”李豐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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