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1歲的李老太只因一見鍾情,連結婚證也未領就搬入男方家同居生活,兩個月後卻被69歲的老情人以性格不和爲由趕出了家門。當她得知男方最近又有新歡後,日前竟前去“捉姦”,並想搶回情人,結果在街頭上演了一幕鬧劇。
今年6月,李老太在青島市開發區國貨門前看演出時,與老呂相識並一見鍾情。認識後的第三天,李老太就搬進了老呂家。當時,老呂曾問她是否領個結婚證並辦個儀式。李老太胸有成竹地說:“都這麼大年紀了,還能出現‘第三春’?不用辦。”但僅僅共同生活了兩個月後,老呂就感覺性格不和,遂不顧李老太哭哭啼啼,逼着她搬了出去。
後來,當李老太聽人說老呂又跟人同居,便醋意大發,當即上門興師問罪。到了齋堂島路老呂家,她上前一把抓傷了女方的臉。老呂與李老太動了手,一直鬧到馬路上,引來百餘人圍觀。老呂最後神氣地說:“李老太又不是我法律上的老伴,她管得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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