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兩個月內,門頭溝潭柘寺附近4000餘株林木遭到砍伐。11月8日,涉嫌濫砍林木罪的周某和陳某被市檢一分院批准逮捕。這是該院建院以來及北京市近十年來最大的一起濫伐林木案。
周某是門頭溝潭柘寺附近一個村子的黨支部書記兼村煤礦礦長。1999年11月,爲解決本村煤礦生產所需窯柱,周某向農林局申請採伐本村集體林木。鎮林業站經實地勘察後,批准允許在該村的北坡採伐栓皮櫟樹550株、立木材積33.8立方米。當年12月,拿到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周某無視不準越界和超量砍伐的規定,擅自改變採伐地點,將附近白草澗、大窪等地的上等林木砍伐。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周某和陳某組織他人砍倒了4000餘株林木,共計立木材積100餘立方米。無知的周某沒有想到,他們的行爲破壞了生態資源,觸犯了法律。
另據瞭解,根據此案,市檢一分院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在審批採伐林木時,除爲其劃定地點、範圍、數量外,還應逐棵劃定標記;在採伐過程中要派專人到現場監督。(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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