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光明日報》介紹:湖南省長沙縣金井、開慧、北山等鄉鎮的中小學校曾停課大搞所謂的“勤工儉學”活動,命令學生幫農戶割稻子,爲學校撈收入。按校方的規定,學生不一定非割稻子不可,也可以用別的方式掙錢來抵每人20元的“勤工儉學費”。
無獨有偶,本報“國內新聞”曾報道說,在全國中小學已經開學一個多月之後,甘肅省敦煌市的一些學校仍然空空如也,小學生們從早上7點多鐘就開始到鄉下替農戶摘棉花,每天都要幹十幾個小時。按學校教師的解釋,這叫做“勤工儉學”。
無論是湖南長沙縣的中小學校命令學生幫農戶割稻子,還是甘肅敦煌市的小學安排學生替農戶摘棉花,儘管都打出了“勤工儉學”的動人旗號,然而都掩蓋不了讓學生爲學校搞創收的實質。熟悉中小學特別是農村中小學現狀的人都很清楚,這種現象遠非一起兩起,也遠非一天兩天。一些地方的學校或教育管理部門雖然沒有讓學生到農戶那裏去打工,但卻經常安排他們參加與教學內容關係不大或者毫無關係的“社會實踐活動”,比如爲企業進行產品質量調查,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等。爲了參加這類活動,學生們不但被耽誤了功課,一般也得不到分文補償,有時自己還要花去不菲的費用;而這類“社會實踐活動”的組織者或者個人可以拿到好處,或者單位可以堂而皇之地搞創收!教育部在今年4月3日曾發出緊急通知,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
媒體曾多次披露一些企業非法僱傭未成年人,並分析當前這種現象屢禁不絕的內在原因:不少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滯後,農民增收困難,交不起逐年見漲的學雜費,他們的子女失學之後,被迫外出打工。要避免農村孩子成爲打工仔,必須將他們吸引回學校,必須讓他們上得起學,如果他們家庭有困難,就應該讓他們享受完全免費的義務教育。現在一些人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變味的“勤工儉學活動”、“社會實踐活動”,違反了《中小學管理規程》和《勞動法》,對這種行爲必須嚴厲禁止,嚴加查處。(北京青年報評論員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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