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年底選舉投票日的臨近,臺灣當局的“查賄選”活動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但在外界看來,查賄選活動頗有“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味道。
查賄選標準矯枉過正
9月24日,臺灣檢察部門制定出一個查辦賄選案件的“新標準”,候選人凡是贈送價值超過30元(新臺幣,下同)以上的物品都屬賄選。這樣一來,候選人贈送掛曆、鑰匙圈、打火機等均被視爲“賄選行爲”。30元標準顯然矯枉過正,不但國民黨十分反對,連自家人民進黨也不以爲然。祕書長吳乃仁表示,許多黨籍候選人反映,認爲這太過嚴苛,“連候選人跟幹部吃飯都會緊張”。
監聽懸賞都用上
爲了使查賄選得到落實,臺灣司法部門採取“重獎嚴罰”的措施。“行政院長”張俊雄聲稱,今年年底大選期間,基層警員如果查賄選有功,將獲得破格升遷。“法務部長”陳定南稱,查獲賄選案件,最高可一次記個二等功;提供賄選情報而破案者,頒發1至10萬元獎金,案情特別重大者則另發獎金。爲防止各地警察不積極辦案,“法務部”制定嚴厲的處罰措施,甚至採用了“連坐法”。查賄選失職超過10件以上的地區,分局長要記大過,並對一、二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職務進行調整。在臺灣當局的指令下,“警政署”已在警察專科學校設立監聽小組,設立350條臨時行動電話線,對可疑對象進行監聽,國民黨候選人及其支持者成爲重點中的重點。各地基層警察也賣力地利用查戶口、執勤等機會,蒐集賄選情報。
只許自已“放火”
雖然民進黨當局一再聲明,查賄選不分黨派、身份,一究到底,實際上卻明顯將矛頭指向最大對手國民黨,對自己的人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10月13日,民進黨在臺北市舉辦募款餐會,每張餐券高達5萬元,陳水扁、謝長廷、張俊雄等民進黨政要均出席。陳水扁公開聲稱,他聽說餐券銷路不好,擔心可能沒人買單吃飯,所以親自出席餐會。此一餐會當場募款4000萬元,加上其他認募的,總額達到6000萬元。而新黨全部競選經費只有3000萬元!
不許他人“點燈”
對比鮮明的是,在野黨在宜蘭縣舉辦一場募捐餐會,餐券1000元,卻遭到情報單位全程錄影監視。司法機構近來也經常攔截在野黨組織的出遊民衆。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遊月霞、廖風德等人紛紛質疑“法務部”查賄選不公正,拿司法作爲打壓異己的工具。遊月霞說,許多民進黨候選人帶選民參觀“總統府”,一個人就帶上萬人次,花費要上千萬元,卻一點事沒有,而其他人辦個小小活動就被“約談”,搞得大家人心惶惶,不敢參加。廖風德也說,宜蘭縣某村老人會辦聯誼活動,民進黨參選縣長和“立委”候選人和他都送禮品,檢察官卻獨獨扣留他送的禮品,這種選擇性辦案方式,簡直不可思議。國民黨主席連戰直言陳水扁當局的做法完全是“州官放火”。島內媒體指出,這些事件暴露出陳水扁當局的查賄選活動明顯是衝着國民黨候選人來的,他們利用檢、調、警的權力壓抑合法的輔選活動,好讓民進黨人放手開拓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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