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下半年以來,美國經濟由盛轉衰,世界經濟的增長速度放慢,許多國家經濟出現衰退跡象,“9·11”事件使美國經濟雪上加霜,其作爲國際投資樂土的地位發生動搖,將會出現美國資本向外轉移的可能,在投入美國的6萬億美元中,即使只有10%撤出就是6000億美元,這是值得關注的新動向。
世界經濟衰退、國際金融動盪,對我國雖有影響,但在美國吸收資金能力減弱的形勢下,我國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具有吸引外資的巨大潛力,有可能成爲國際資本的理想目的地,出現對我國吸引外資有利的局面。在這種國際環境中,加入世貿組織爲我國擴大利用外資創造良好的機遇,也爲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廣闊的空間。我們應採取以下對策:
一、修改外商投資法律法規。我國目前的外商投資法律的一些條款的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國際資本流動的新形勢,有些條款違背世貿組織規則,因此,一方面,要取消對外資企業在規模、地域等方面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要取消外資企業在稅收等方面的超國民待遇,實現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
二、改善外資准入審批。現行外資審批的程序複雜,透明度低,不利於擴大利用外資。要減少審批種類,必須審批的也要制定明確的審批標準、程序和審批機關的權責。
三、完善對外投資管理。爲了適應入世後我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的新形勢,必須提高“走出去”水平,加快對外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對外投資管理體系。對於有效益、有市場的海外投資項目允許購入合理限額的外匯。同時,政府還要加快與我國投資對象國簽署投資保護協議,並加強部門協調。(天津財經學院 關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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