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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11月12日電 爲保護和改善河北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質,防止富營養化和赤潮現象發生,河北省政府日前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在沿海地區的唐山、秦皇島、滄州市行政區域,禁止銷售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
據河北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河北省出臺的這項新規定說,禁止在沿海三地區銷售含磷洗滌用品,沿海地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一律改售和改用無磷洗滌用品。
與此相適應,河北省將不再新設生產含磷用品的建設項目,現有的生產含磷洗滌用品的單位,除不能將含磷洗滌用品銷往沿海地區外,還要逐步轉向生產無磷洗滌用品。凡進入沿海地區市場的無磷洗滌用品,必須在包裝顯著位置標明“無磷”字樣。
據瞭解,河北省規定,沿海地區各級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檢查本轄區銷售和有關單位使用洗滌用品情況,對銷售有磷洗滌用品或銷售洗滌用品中沒有標明“無磷”字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警告,責令停止銷售。對銷售無磷洗滌用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進行處理。對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的生產經營性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環保法律法規處理。同時要求省內新聞媒體和廣告業要大力宣傳使用無磷洗滌用品,不進行含磷洗滌用品的廣告宣傳。
目前,河北沿海三市正在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進行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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