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昨天表示,根據WTO有關協議,我國將逐步取消對外資銀行的限制。
針對WTO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在多哈審議和批准我國加入WTO的問題,這位發言人說,我國將認真遵守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承諾。正式加入時,取消外資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外資銀行可以對中資企業和我國居民開辦外匯業務。
逐步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加入時,開放深圳、上海、大連、天津;加入後1年內,開放廣州、青島、南京、武漢;2年內,開放濟南、福州、成都、重慶;3年內,開放昆明、珠海、北京、廈門;4年內,開放汕頭、寧波、瀋陽、西安;5年內,取消所有地域限制。
逐步取消人民幣業務客戶對象限制。加入後2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我國企業辦理人民幣業務;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我國客戶提供服務。
允許外資銀行設立同城營業網點,審批條件與中資銀行相同。5年內,取消所有現存的對外資銀行所有權、經營和設立形式,包括對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發放進行限制的非審慎性措施。
允許設立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享受中資同類金融機構的同等待遇。外資銀行可在加入後5年內向我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業務。允許外資金融租賃公司與我國公司在相同時間提供金融租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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