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關稅使國內外同類產品價格保持自動聯繫,使國內外生產商的競爭地位顯而易見,而配額、許可證等進口數量限制則切斷這種聯繫,極易導致生產商尋求過度保護,陷入保護的陷阱之中。
2.所有世貿組織成員非歧視地徵收關稅,而數量限制則極易導致對不同國家的歧視,尤其是配額、許可證的發放不確定性、隨意性較大。
3.關稅更具透明度,一旦公佈,所有世貿組織成員的貿易商容易判斷其產品進入市場的難易程度。進口數量限制的透明度較差,會導致貿易商採取不公正手段獲取配額或許可證,這在發展中國家更爲突出,從而使貿易政策工具的有效性降低並助長賄賂、犯罪等。
4.關稅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而進口數量限制帶來的利潤會因其發放的方式不同,在進、出口商、中間商或有關政府部門之間,甚至個人之間形成不同的利益分配。在大多數情況下並沒有起到保護具體產業的目的,相反影響政府關稅收入。
5.關稅針對的是某一產品的所有進口商,而不是某一特定的企業或產業羣體。進口數量限制則直接使某些企業或少數產業受惠,形成阻礙關稅自由化改革的利益集團,增加國家間的貿易摩擦。
基於上述分析,世貿組織極力主張其成員將關稅作爲惟一的保護手段。(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