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手中權力,短短4年間串通下屬貪污國家公款324萬。11月12日下午,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子長縣召開公判大會,一審判處原延長油礦管理局豐源實業公司副總經理鄭大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悉,這是延安市近年來查處的最大的一起貪污案。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43歲的鄭大平先後任延長油礦管理局永坪勞動服務公司經理、豐源實業公司副總經理。從1997年至案發前,鄭指使、串通其下屬王海蓮、趙蘭珍、史建雄和社會人員張有強等人採取虛開發票、做假賬、沖銷白條借支款等手段,虛報冒領公司公款,作案20餘次,貪污公款324萬元。今年8月16日,延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犯罪對鄭大平提起公訴。法院還查明,鄭大平曾在1981年因妨害公務罪被判刑3年,1986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年2個月。據瞭解,鄭前兩次被判刑都與他向領導“要官”有關。這次案發也是這樣,他因跑到公司主管單位以“爆炸”相威脅索要總經理一職引發騷亂,被公安機關拘留,從而露出了貪官的尾巴。另外,鄭大平憑藉貪污的公款與數十名女人有染,有一個女人從他手中一次就拿走了20餘萬元。
協助鄭大平作案的王海蓮、趙蘭珍、史建雄和張有強也因構成侵佔罪被人民法院分別判處2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周秦 陸劍 肖卓 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