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少年犯合議庭自設立以來,審理了大量的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在做好案件審理工作的同時,他們還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措施做好少年犯罪預防及少年罪犯的思想轉化。
一中院合議庭在開庭審理少年案件時,全部通知他們的父母或者老師旁聽庭審。對於沒有親屬而又失學的少年,他們則聘請團市委負責少年工作的人員旁聽庭審。每次庭審,合議庭都確保有辯護人爲少年辯護,而且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這些措施從很大程度上維護了少年當事人應有的權利。
不僅如此,一中院合議庭在搞好審判工作的同時,還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即到中小學去開展法制教育,定期請被判緩刑的青少年罪犯及其父母到合議庭來,詢問這些少年罪犯近期的思想狀況、學習情況,並對他們提出新的要求。對於被判實刑的少年犯,合議庭也並非撒手不管,而是採取通信的方式,鼓勵他們認真學習文化課,遵守監規,爭取減刑。(王海鷹張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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