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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曹永東 吳阿娟)昨天上午9時,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今年1月15日發生在紅橋區放生院廢墟防空洞綁架殺人拋屍案進行一審公開審理。被告人李純、王勝、馬俊青因涉嫌綁架罪,被告人劉楊因涉嫌僞證罪被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1月間,被告人李純、王勝、馬俊青預謀綁架少女苗某,以便向苗家勒索錢財。1月15日上午11時許,被告人李純、王勝、劉楊來到南開區西馬路一電話亭,由李純、王勝打通苗的電話,以借錢給苗爲名,約其在地鐵西北角站見面。下午3時許,李純、王勝將苗騙至紅橋區大豐路李純家中。王勝、馬俊青按住被害人,李純用事先準備好的白色尼龍繩猛勒苗頸部,致苗當場死亡。三被告人後將屍體拋於紅橋區放生院小馬路47號院廢墟防空洞井內。此後,三被告人多次向苗家勒索贖金人民幣6萬元。被告人劉楊明知李純、王勝曾打電話約苗見面,卻謊騙公安機關,嚴重干擾了刑事偵查工作(此案偵破工作本報曾做過詳細報道)。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李純、王勝、馬俊青綁架他人,並殺害被綁架人,行爲已構成綁架罪。被告人劉楊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隱匿罪證,行爲已構成僞證罪。
開庭前記者採訪了幾名被告人。 記者:你們四人都多大歲數? 李純:都差不多,全20來歲。 記者:出事後,你們都怎麼想的? 李純:我們也挺後悔的。 記者:劉楊,你想對同齡人說什麼? 劉楊:多看些法律方面的書,別和我一樣。我是因爲不懂法才犯錯的。我挺想家。 記者:李純,你怎麼想起要綁架索要贖金? 李純:怎麼說呢,我現在心裏很亂。可能是平時從錄像片中看到的有綁架要錢的情節。 記者:馬俊青,你平時都愛看什麼書? 馬俊青:沒看過什麼書。 到結稿時,庭審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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