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指出,“黨委書記要成爲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胸懷全局,作風民主,多謀善斷,知人善任,做好團結協調工作。”
發揚民主作風,堅持民主集中制,是每一位黨員的責任和義務,而黨委書記更應當成爲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
這是因爲:防止封建家長制思想、克服“ 一言堂”的作風、抵制個人專斷行爲,首先要從領導做起,尤其是“一把手”要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分散主義,關鍵是黨委書記帶好頭;實現黨內民主化,充分調動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需要黨委書記首先發揚民主;將黨內民主的優良傳統推廣到社會,需要黨委書記帶頭,這樣才能做到上行下效;在黨內民主發展時期,在民主集中制逐步完善的過程中,黨委書記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可以進一步加快民主制度建設的進程。
黨委書記,與一般幹部相比,所處的地位不同、擔負的責任不同,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所起的作用更大,效果更加明顯。如果每一位黨委書記都能成爲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那麼他管轄範圍的情況就會大爲改觀。
黨委書記成爲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就要做到:
第一,增強民主意識,樹立民主作風,拓寬民主渠道。
黨委書記只有不斷增強民主意識,才能樹立起好的民主作風。這種民主作風,首先是敢於讓人講話,其次是善於聽取別人意見和建議。黨內和人民內部的各種不同意見即使是反對自己的意見,要採取開明的態度,歡迎人家把意見講出來。毛澤東同志認爲高度民主,就是要廣開言路,要真正把問題敞開,讓羣衆講話,哪怕是罵自己的話,也要讓人家講。無論在戰爭時期,還是在和平建設時期,他都堅持要擴大黨內民主,大力提倡民主作風。
第二,堅持集體領導,遵守黨委內部議事制度,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決定》指出,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是黨委內部議事和決策的基本制度。鄧小平也曾指出:“重大問題一定要由集體討論。決定時,要嚴格實行少數服從多數,一人一票,每個書記只有一票的權利,不能由第一書記說了算。” 書記在集體領導中應當成爲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要站在忠誠黨的事業的高度,不斷強化集體領導觀念,始終不渝地遵循集體領導的原則,自覺做到擺正個人位置,平等參與集體領導,積極依靠集體實施領導。黨委書記絕不能凌駕於組織之上,獨斷專行,不允許違背集體決定自行其是,擅自行動。而是要通過民主集中的方法,把方方面面的智慧集中起來,使各項重大決策的制定真正建立在羣衆路線和集體運籌的基礎上,保 證決策的正確性,減少和避免工作的失誤。
第三,增強黨性,抵制和反對派別組織和派別活動。
這是我們黨內生活的一條重要規矩,也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和紀律的一條重要要求。因爲搞派別組織和派別活動,必然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如果不加以堅決制止而任其發展,就會導致黨的分裂,嚴重阻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由於黨委書記所處的重要地位,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黨的團結上負有特別重要的責任,對這個問題更應嚴於律己,成爲全黨和社會的表率。黨委書記要帶頭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對於班子內部和自己管轄範圍內出現拉幫結派的問題,要主動做好疏通和協調工作,及時處理、解決。
第四,維護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權威,反對無組織無紀律行爲。
爲了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地貫徹執行,必須在實行改革開放、搞活經濟的同時,加強宏觀上的集中統一的指導。在一個地區、一個單位要形成以黨委爲核心的集體領導,在全黨要形成以中央爲核心的集體領導,否則就會成爲一盤散沙。只有這樣,全黨全國才能在整體上形成統一的有秩序的穩定局面,既能開放搞活,又能保證必要的集中和權威。
黨委書記成爲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既要自律,也要他律。
自律就是通過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成爲民主集中制的表率;他律就是要發揮各級黨組織嚴格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作用。解決他律問題關鍵是從制度上做文章,如,在選拔配備黨的領導班子時,注意幹部的政治素質。要把懂得黨的基本知識、能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作爲一個基本條件;在考覈幹部時,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否執行民主集中制作爲衡量黨委書記是否稱職的基本依據之一。這是促使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模範執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織保證。(中央黨校黨建部 李俊偉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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