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前一陣在消費市場引發糾紛的東芝筆記本電腦事件、三菱帕傑羅汽車事件、松下手機事件等由於產品缺陷引起的糾紛將有章可循。記者從本市質檢部門獲悉,我國關於缺陷產品管理和召回制度正在制定當中。
據介紹,所謂“缺陷產品”是指由於企業在產品設計上的失誤或在生產環節出現錯誤,導致大批量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的缺陷產品出現,而且這些產品已流入市場,將對消費者生命及財產安全造成損害。現代科技進步和產品日益豐富,使產品構造越來越複雜;由於設計、生產失誤形成的缺陷產品給消費者帶來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也越來越多。據稱,建立“缺陷產品管理制度”的目的,首先是爲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爲了約束和激勵企業在設計、製造、銷售過程中對產品可能包含的缺陷風險進行充分的防範,防止故意隱瞞行爲,督促企業及早採取措施,儘可能地將缺陷產品對民衆安全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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