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報道:國家計委日前發佈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首次將模棱兩可的“買一送一”定爲價格欺詐行爲。
“買一送一”是商家常用的促銷手段,但由於所送商品的品名和數量甚至質量都是模糊的,常常讓消費者叫苦不迭。
將於2002年1月1日施行的《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規定: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爲假劣商品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爲。
據瞭解,此次頒佈的《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將價格欺詐行爲分爲標價欺詐行爲和價格欺詐手段,並列舉了當前市場上存在的價格欺詐的典型表現形式,如: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假降價、虛假折價、虛誇標價、低價標價高價結算、質價量價不符、假冒政府價格等。
經營者有上述所列行爲之一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