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1月20日消息:近日,韓國人崔某因強姦罪被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崔某系韓國人,被捕前爲韓國COMO貿易公司駐晉江辦事處負責人。
據泉州晚報報道,法院經不公開開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崔某於今年7月5日晚帶被害人樸某外出應酬,至次日凌晨1時許回到位於晉江市泉安中路聖井新村A幢的宿舍。當樸某進入臥室關上房門要休息時,崔某藉口要與樸某談話,騙樸某打開房門後進入其臥室。在利誘樸某與其發生性關係遭到拒絕的情況下,崔某竟將樸某按壓在牀上,強行對樸某實施姦淫。
期間,樸某因反抗致身體多處受傷,經鑑定屬輕微傷。約30分鐘後,崔某又強行將樸某抱至對面自己的宿舍,再次對樸某實施姦淫。後樸某乘崔某入睡後溜出宿舍,於凌晨5時許與其姐一同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帶領公安人員抓獲崔某。
一審判決認爲,被告人崔某的行爲已構成強姦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
據悉,外國人涉嫌性犯罪在泉州尚屬首起。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爲崔某提供了韓語翻譯,並通過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崔某所在國的駐華使館通報了案件的審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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