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位個體女老闆對昔日的姘頭不依不饒,又是敲詐錢又是強行開走汽車。日前,這位女老闆被塘沽區法院以敲詐罪、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被告人呂某是本市塘沽區一個體老闆,1992年經別人介紹與趙某相識,並相互姘靠,到1998年前後雙方結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去年初,呂某在碼頭附近遇到開着車的趙某,遂將其攔下,雙方發生爭吵。呂某將趙某的桑塔納轎車的車鑰匙拔下,並打電話將其姐夫叫來,後以語言相威脅,要趙某交出20萬元,趙某不同意,呂某就將趙某的車開走。後來經別人調解,雙方簽訂了一份協議,趙某交了13萬元纔要回自己的車。去年11月7日,呂某再次找到趙某,並強行開走趙某的桑塔納轎車,趙某向公安機關報警。今年5月24日,公安塘沽分局將呂某傳喚到警局,呂某竟謾罵、毆打公安人員,阻礙公安人員對其進行詢問,被當場抓獲。(郭玉鑫 張照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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