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從市建委房地產管理部門獲悉,《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修改完畢;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住宅將於今年12月1日起全部使用修改後的《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示範文本。屆時,原《保證書》停止使用。
關於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修改後的《保證書》按照《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作出延長防水工程保修時限的規定,由原規定3年延長到5年。新《保證書》還規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後,購房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本企業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正在使用的《保證書》關於購房人入住後發現質量問題來信來訪條款,沒有明確答覆時間,修改後的《保證書》明確,接信、接待來訪3日內,本公司直接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
新《保證書》明確,自保證書籤發之日起,在購房人正常使用情況下,免費保修8個項目,具體包括:1、供熱或供冷系統,保修兩個採暖期或供冷期。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保修兩年。3、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保修1年。4、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保修1年。5、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保修1年。6、管道堵塞保修兩個月。7、衛生潔具保修1年。8、燈具、電器開關保修6個月。(張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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