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1月21日電 萬榮縣於去年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夫妻兩人死亡,肇事者棄車逃逸。萬榮交警隊曾一再拖延遲遲不做出責任認定書,後來肇事者去了交警隊,交警隊居然不採取任何強制措施,致使肇事者至今逍遙法外,這起重大交通事故拖了一年多的時間還未得到解決。
2000年10月19日18時許,萬榮縣萬臨線謝村十字路口,一輛由南向北行的貨車與一輛二輪摩托車相撞,貨車司機範某棄車逃逸,摩托車駕駛員王曉鳴當場死亡,其妻孫高燕因搶救不及時,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萬交認定書認定,範某駕駛機動車通過無人指揮的交叉路口,觀察不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應負本事故主要責任;王曉鳴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發生事故,應負本事故次要責任。
按照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當事人逃逸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據法律界人士介紹,這次事故分出主次責任,明顯不合理,王曉鳴的違章行爲與這起交通事故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不應承擔次要責任,這是有關部門在避重就輕。
按照法律規定,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應在20日內認定,然而萬榮交警隊(以後簡稱萬交)則是在2000年12月13日才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據其上級部門運城地區交警隊(以後簡稱運交)有關負責人介紹,運交曾給萬交延期20天。但即使這樣,萬交作出認定書的時間都比規定時間多出了15天。
今年1月12日,運交以萬交對此事故認定證據不足,撤消萬交對此事故的責任認定。今年2月26日,萬交發出告知,“經我隊再次調查取證,研究認爲:此次事故不能確認是哪方當事人違章行爲造成的。”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據萬交和運交的負責人說,下發告知書後,肇事者範某曾去過萬交。肇事者的逃逸事實上已經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但當時的萬交卻沒有對範某採取任何強制措施。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肇事者之所以逍遙法外,是因爲有人在暗地作梗。
今年9月25日,記者在採訪萬榮縣交警大隊長朱忠勝時,他曾明確表示,一個月內抓回逃逸者。然而事情拖延至今未果,死者家屬悲痛欲決,而肇事者依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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