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21日電 過去12年,是我國對外經貿文化往來和公民出入境最爲活躍的12年。據統計,1989年至今,公安機關共批准公民因私事出國境2483萬人次,入出境人員13.34億人次,入出境交通運輸工具1.22億輛(架、列、艘)次,年均增幅分別爲54%、27.91%和23.49%。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國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過去12年來,我國出入境管理工作伴隨着國家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不斷髮展進步。各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和廣大出入境管理民警緊緊圍繞大局,團結奮鬥,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出入境管理工作任務。各級公安機關不斷解放思想,改革制度,進一步拓寬和暢通出入境渠道。12年來,我國共增加8個口岸簽證點,使口岸簽證點達到21個;在珠江三角洲和海南實行外國人團體旅遊免籤,在上海實行過境免籤等措施;在福州等4個口岸實行爲臺灣居民落地辦證。 12年來,我國共授予67名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資格,進一步放寬了外籍高級科技、管理人才和來華投資者的居留證期限和多次返回簽證期限,放寬了對臺商在祖國大陸暫住加註和多次入出境簽註期限,新增開放市縣824個。
爲拓寬公民出國境渠道,出入境管理部門開闢了企業人員出國和赴港澳商務渠道,配合旅遊主管部門開闢了20個公民自費出國團體旅遊目的地國,取消了公民因私事再出國申請手續、內地居民短期赴港澳地區出境口岸限制,簡化了中高級科技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出國手續,調整了出國境受理審批機關,下放了審批權限,縮短了辦證時限,使申領公民出國境證件手續更加便捷。 據瞭解,過去12年裏,我國共新增110個入出境口岸,增設100多個邊防檢查站,使我國邊防檢查站達到265個。在首都機場、上海浦東機場口岸設立了中國公民入境專用通道,毗鄰港澳、俄羅斯等地的口岸延長了開放時間,中外人員和交通工具通關更爲簡便、高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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