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屆聯合國大會第六委員會(法律)21日一致通過決議,敦促所有國家按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的有關規定,採取一切措施防範恐怖主義,並加強在打擊恐怖主義方面的國際合作。
決議強烈譴責一切恐怖主義的行爲、方法和做法,並指出,恐怖主義不論是何人所爲和在何處發生都是無可辯護的犯罪行爲。決議呼籲各國不要向恐怖活動提供資金和訓練等幫助。
決議還要求聯大的特設委員會繼續擬訂關於消除國際恐怖主義的綜合性公約,並在2002年1月28日至2月1日召開有關會議。
聯大各委員會通過的決議需要呈交聯合國大會通過,但一般都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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