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山東來津打工人員趙玉偉在本市和平區搶劫出租車司機曹某錢財時,讓曹某當場制服並扭送至公安機關。日前,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趙玉偉的上訴,維持了一審法院判處趙玉偉有期徒刑二年的一審判決。
今年5月25日凌晨,被告人趙玉偉攜帶自制的短刀在本市和平區山西路附近攔乘了被害人曹某駕駛的夏利出租車準備搶劫錢財。當車行至本市和平區潼關道附近時,被告人趙玉偉掏出短刀對被害人曹某進行威脅並索要錢財,遭曹某反抗。後曹某經奮力拼鬥,將趙玉偉制服,之後,曹某在周圍羣衆的幫助下將趙玉偉扭送至公安機關。(張家民王海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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