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海徐女士以丈夫不思進取爲由,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筆者昨天瞭解到,今年1月至10月,溫州鹿城和甌海兩區法院審理的964件一審離婚案中,女性作爲原告的逾60%,其中因丈夫不思進取而提出離婚的佔了相當比例。
一服飾店女店主日前將離婚訴狀遞上法庭,欲“休”每天爲她做早餐、洗衣服、打洗臉水的“模範丈夫”。她的理由很簡單:“我認爲有敬纔有愛,我找的是丈夫,不是保姆。雖然他對我很好,但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讓我敬佩的地方。”另一位在外經商的廖女士也因丈夫下崗後無所事事,靠她給的錢過舒適日子爲由,決定與丈夫分手。不滿丈夫安於現狀、不思進取正成爲時下都市女性“休夫”的一大原因。
一位多年從事離婚案件審理的法官認爲,以往女性提起離婚的原因多爲丈夫有外遇或家庭暴力,如今不少女性以丈夫不思進取作爲離婚理由,說明現代女性經濟地位、家庭地位、獨立生活能力均有了提高。“休夫”案的增多表明,現代男性將承受更大的社會壓力。
溫州大學社會學系奚從清教授指出,傳統的夫妻模式是女主內男主外;而溫州有不少職業女性,她們由於自身條件不斷提高,故對男性的社會地位、聲望、金錢、自身修養等方面均有了更高要求。現代女性除要求丈夫有家庭責任感外,還希望丈夫有事業心。這種追求高質量婚姻的模式,應該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