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瀋陽市人大瞭解到,瀋陽市東陵區人民政府自我國行政複議法頒佈實施以來,受理5起“民告官”行政複議案,全部以撤銷鄉鎮政府的處理決定爲結果宣佈獲勝。
東陵區高坎鎮仁鏡村村民蘇世君用6畝地種食用菌。由於一化工廠排水污染,使食用菌蒙受損失而破產,要求村委會給予賠償。今年5月30日,高坎鎮政府在《關於仁鏡村蘇世君上訪有關問題的處理決定》中作出不應賠償的處理決定。經東陵區政府行政複議審理認爲,此行政決定沒有法律依據,也不屬於行政賠償,因而撤銷了鎮政府的行政處理決定。
東陵區滿堂滿族鄉村民徐玉花買了兩頭奶牛,在其房西蓋了一間簡易牛棚。而住在房後的鄰居趙某認爲不妥讓其馬上拆掉。徐家據理不讓。後來趙家便找到鄉政府說徐家牛棚屬佔地違章行爲。鄉政府便給徐家下了“宣佈其土地使用作廢,限三日內拆掉牛棚”的通告,並將這一“通告”張貼村裏。徐玉花不服,向東陵區政府申請複議。後經區政府審理查明:申請人的土地使用證是鄉政府填報、區規劃局核發的,鄉政府宣佈該證作廢屬越權行爲;申請人的土地使用證與檔案不符,不能視爲申請人的過錯,更不能以此爲依據宣佈土地使用證作廢,限期拆除牛棚無法律依據;“通告”無任何法律依據,違反法定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28條(三)項之規定,決定撤銷滿堂鄉政府作出的“通告”。
對於敢於衝破“屈死不告狀”舊的傳統觀念,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利益的農民來說,“五戰五勝”的確是一個不小的勝利。徐玉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起初,俺面對鄉政府打官司心有餘悸,害怕打不贏,經過學習法律知識和諮詢律師,終於依法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村民蔡淑珍也對記者說,行政複議法使俺重新分到了承包田。現在回頭一看,光種地不懂法還真不行,而光知道了什麼是法也不夠,還得懂得怎樣用法,才能分清是非,種地時心裏才踏實。
瀋陽市東陵區副區長張長海說,從5起“民告官”的案例看,農民的法律意識正在覺醒。作爲基層政府的執法主體,嚴格執法,依法辦事,是擺在面前急待解決的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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