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岸邊的中山大學北門廣場最近竣工了。那是廣州市政府投入巨資興建的一個“中變”項目,不僅引來了學子們的一致叫好,也成了市民遊覽的好去處。筆者日前走了一趟,果然典雅莊重,氣度非凡。不過有幾個小朋友在由花草組成的校徽花壇中踩踏穿梭。筆者請他們出來玩,一旁的家長卻很不客氣地回敬道:“踩一踩有什麼了不起的!”
如果那是一片開放的草地,踩一踩當然沒有什麼了不起,但那是一個特定的花草造型,踩一踩就會造成破壞,就是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做家長的有責任教育孩子遵守社會公德。不久前,中共中央頒發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提出二十字基本道德規範,強調要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爲着力點,把恪守社會公德擺到了突出位置。社會公德是公民在社會交往與社會生活中應該共同遵守的基本行爲準則,維護的是社會的共同利益和全體公民的整體利益,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係,這種準則具有明顯的公共性,並且是所有公民都能夠做到的。社會公德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在於它是公民的個人修養、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對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建設都有着引領的作用:一個好公民,是一個好職工和好家庭成員的前提;同時社會公德也是敬業精神、奉獻精神、犧牲精神等更高道德境界的基礎。公民的道德水平,往往通過具體的事情體現出來。這些具體的事情包括不要亂扔果皮紙屑、不要闖紅燈、不要在公共場所隨意吸菸、不要踐踏草地花壇等。這些具體的事情,在一些人眼裏似乎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卻展現着一個城市市民的總體素質,體現着一個地方百姓的道德水平。不難想見,一個缺少道德、沒有誠信的社會,不僅是一種混亂,而且更預示着一種危險。《北京青年報》上每天都有一個“挑刺”的欄目,叫做“文明,就差這一點”。實際上,對任何地方而言,這每一天、每個人、每件事上往往只差一點的文明,積累起來不得了,或許這點點滴滴正是制約本地文明程度提高的最大羈絆。
要做一個合格的公民,就必須遵守社會公德,就必須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這樣,整個社會文明水平的提高才有了堅實的基礎。(李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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