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公民道德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它要求公民不僅要有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法律意識,還要把法律意識轉化爲自覺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法律行爲,以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維護和履行公民的基本道德規範。
法律和道德是有區別的。在原始社會,以風俗習慣表現的道德就已經存在,而法律則是階級社會的產物;道德依靠社會輿論的力量,依靠人們信念、習慣、傳統和教育的力量來維持,法律則是國家制定並由國家強制執行的;道德涉及的範圍是法律所不及的,道德所譴責的言行不一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一般都會受到道德的譴責。法律和道德雖有區別的一面,但他們的聯繫卻是十分緊密的。歷史上,不論哪一個統治階級,都要用本階級的道德爲其法律辯護,也都要用法律的強力來推行和維護他們所宣揚的道德規範。在我們國家的憲法和法律中,法律和道德的關係同樣極爲密切。凡是社會主義法律所鼓勵、培養的行爲,都是社會主義道德規範要求的光榮、正義的行爲;凡是社會主義法律所禁止的行爲,也都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認爲不道德、不正當的行爲。道德和法律的這種關係,決定了我們必須將“守法”作爲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的內容。
我們黨十分重視法制教育在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國全民普法教育歷經十五年,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得到了廣泛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得到普及,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人民羣衆學法用法蔚然成風,大大推進了整個社會的道德建設。但不容忽視的是仍有一些公民法律知識缺乏,守法意識不強,特別是個別黨員幹部藐視法律,知法犯法。如:河南一農婦視法院判決爲兒戲,以爲抵賴不執行,法院也沒辦法;江蘇一鄉黨委書記駕車撞死人後竟找人頂罪;某市政法委書記僱兇殺人,在法庭上竟狡辯是“不懂法”。類似情況說明,“守法”教育,任重道遠。
守法,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領導幹部不僅是公民道德建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也是參與者和實踐者,帶頭學法、用法、守法,既是提高領導幹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帶領廣大人民羣衆學法、用法、守法的需要。
守法,必須抓好執法部門的帶頭作用。公檢法司和行政執法部門,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者、執行者,自身守法是公正執法的前提。只有把守法作爲執法者的職業道德建設來認真對待,自覺做好,才能減少執法犯法的事件發生,才能促進整個社會的道德建設和法制建設。
守法,是道德的底線,是每個公民必備的道德品質,是現代社會生活對每個公民的基本要求。只有守法,纔有可能成爲道德高尚的人;一個不守法的人,必定是不道德的人。所以說,守法是一個公民的立身之本,也是處世之本。守法,推動着我們民族道德水平的提高;全民族道德水平的提高,又推動着法制建設的歷史進程。這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辯證法。(王比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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