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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1999年10月3日,本市機電工業學校學生肖勇(化名)在家中整理書籍時,一瓶北京市某啤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啤酒突然爆炸,將肖勇的左眼炸傷。肖勇的眼傷經天津市眼科醫院診斷爲“左眼角膜板層劃傷,角膜瘢痕”。在賠償問題上,肖勇和廠方未能達成一致。
2000年8月24日,肖勇起訴至一審法院,要求啤酒公司進行賠償。在訴訟過程之中,肖勇及其家人提出進行傷殘鑑定。一審法院於2000年10月16日委託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室,對肖勇的眼傷進行了傷殘鑑定。鑑定結論爲“肖勇被啤酒瓶炸傷左眼,經治療已癒合,角膜遺有瘢痕。根據有關傷殘評定標準之規定,肖勇不構成傷殘。”
2000年11月30日,一審法院判決被告北京市某啤酒有限公司賠償肖勇醫藥費7670.30元、交通費1113.50元。後肖勇又以視力下降繼續治療時花費醫藥費761.20元、交通費60元爲由將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再次告上法庭,並要求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支付今後醫療費。庭審中,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同意支付肖勇的醫藥費和交通費,但不同意支付其以後的治療費。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賠償肖勇醫藥費、交通費合計821.20元,並一次性給付肖勇3000元作爲補償。判決後肖勇不服,向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日前經一中院主持調解,肖勇與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自願達成協議,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一次性給付肖勇人民幣1萬元,作爲對肖勇的補償。
肖勇:當時我滿臉是血
今年19歲的肖勇看上去很精神,口才也很好,但是提起被炸的往事,機靈的肖勇卻黯然神傷。遲疑了半天,肖勇才向記者道出了那一段令其不願回首的往事。“那天我在家裏呆着沒事,想整理一下我的書。我爸爸平時比較愛喝酒,他的幾瓶啤酒放在了我的書旁,我想把他的啤酒放進冰箱裏去。我剛拿起那瓶啤酒,它突然爆炸了,玻璃碴子崩進了我的左眼,當時我滿臉都是血。當時我爸爸因爲高血壓住院了,我媽媽身體也不好,幸虧有幾個鄰居在我們家串門,他們把我扶到院子裏,並用自來水幫我清洗左眼,好不容易纔把眼裏的玻璃碴子衝了出來。後來,鄰居們把我送到了眼科醫院。在眼科醫院經過緊急搶救後,家人把我轉到了二七二醫院。在二七二醫院住院治療了一個半月後,我又轉到了公安醫院住院治療了三個多月。經過四個多月的治療,我的眼終於保住了,但我的眼角膜卻受到了永久性損傷。
雙方態度不一
肖勇的母親臥病在牀,看上去非常虛弱。但談起兒子的事,她卻無法抑制心中的激動。肖勇的母親說,肖勇剛出院時眼睛非常怕光。他呆在屋子裏時,必須把窗戶都蒙上,他出去時還得用衣服蒙上臉,當時她看着特別心疼。
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負責人則稱,他們已經爲肖勇支付了相關費用,肖勇再次起訴要求賠償的費用他們已經給付。肖勇的傷情有明確結論,他不能無休止地看病,他們也不會無休止地支付肖勇的治療費用。(張家民古津賢王海鷹)  | | 爆炸的啤酒瓶崩傷了肖勇的眼。王桂江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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