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本報讀者林先生和朋友在福永鎮某商場買麪包,剛咬了一口,就發現麪包裏外爬動着幾十只活螞蟻。
當日下午3時,肚餓的林先生和朋友在福永鳳凰工業區“萬×城”商場買了個1.5元的麪包後,吃了一口,突然發現麪包上爬着幾十只螞蟻。
當班經理在覈查後表示,願予以十倍賠償。林先生說:“一個麪包到哪裏都可以買到,但之所以選擇這樣一家大公司購物是出於信賴。如果在制面包過程中掉了頭髮,都可以諒解。但該公司卻是在可以防範的情況下面包爬滿螞蟻。希望該公司除了簡單的賠償外,能夠通過給顧客的公開道歉引起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的重視。”在交涉時,一些顧客相繼拿着爬了螞蟻的麪包過來索賠。
林先生撥通12315電話,對方表示此事由寶安區消協處理。林先生找到區消協,答覆說應該找區防疫站。而區防疫站表示應由福永鎮消協處理,而福永消協的答覆是應該找福永鎮防疫站。林先生在講清情況後,福永鎮防疫站表示:“你先把麪包和螞蟻拿過來再說。”
記者撥通寶安區消協電話,吳先生介紹說:“目前很難界定該商場的行爲屬欺詐,即使是故意欺騙消費者,林先生也只能獲得1倍的賠償。至於精神賠償一說,在有關條例中沒有明文規定。”
次日,該商場派一名員工拿了200元錢給林先生,什麼話也沒說就離開了。林先生家的冰箱裏目前還保存着麪包和螞蟻。一想起當時的情景,他的胃裏總是覺得有螞蟻在爬。他表示,作爲誤吃該商場螞蟻的消費者,他更希望獲得商場領導的公開道歉及心理上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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