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戶籍限制專職兼職都行
技術專利入股年底可以分紅
150平米住房數萬元安家費
外匯投資創業享受外商待遇
票子房子孩子樣樣都有保障
北方網消息:收入不受現有工資制度標準限制;享受百餘平方米的住房,數萬元的安家費;已經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員申請在津定居,還可發給永久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這些對招賢納才利好的消息都來自於本市剛剛出臺的《關於鼓勵海外留學人員來津工作或爲津服務的若干規定》。據介紹,此項政策的出臺標誌着本市系統、完備的吸引海外人才的優惠政策已經形成,對於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來津工作或爲津服務,促進本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將起到積極而重大的作用。
住房
對高層次人才企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人選條件,按幹部管理權限,可聘任、委任其擔任業務、技術領導職務或高級行政管理職務,放棄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的還可以擔任單位法定代表人。企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可根據基所任職務和專業水平,自定工資和津貼標準並列入成本。在國有大型企業工作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根據其所任職務和能力,參照在津外資企業同類人員的工資水平確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和銀行、保險、證券業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可比照本單位同類人員標準高定2—3個職務工資檔次。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執行現行國家統一工資標準的每月可另給相當其工資5倍的職務(崗位)津貼,對有突出貢獻的,可給予不超過其工資10倍的職務(崗位)津貼。對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住房,採取單位發放一定住房補貼的辦法,由其租住或購買。來津定居的高層次留學人才爲國家重點實驗室負責人、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和本市高新技術領域急需的學術技術帶頭人,由用人單位向每人提供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和4萬元安家費,所需資金由市人才發展基金資助的50%。
投資
各用人單位應爲留學人員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條件,在實驗設備、科研啓動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留學人員爲天津開發或在天津轉化的科研成果,可參加本市科技獎勵評選。留學人員來津工作後需要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以不受原有專業技術職稱和任職年限的限制,根據其在國外的工作經歷和學識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稱。在國外取得的與國內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職稱和與我國互認的職業資格,原則上給予承認。留學人員來津以外匯投資創辦企業,可憑護照和《留學回國人員證書》註冊登記,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待遇。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可申請天津市科技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留學人員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留學生創業園創辦企業的,在稅收、場租等方面享受所在區的優惠政策。
就業
留學人員來津工作或爲津服務,不受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受聘單位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可以長期居留,也可以短期工作,來去自由。留學人員來津工作和爲津服務可以到本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到天津駐海外的企業、機構工作或兼職;可以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家重點(開放)實驗室、科學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及各類企事業單位受聘兼任專業技術職務、顧問或名譽職務;可以利用國外先進科學技術、設備和資金等條件,與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單位進行合作研究;也可以接受本市委託的科研項目,在國外開展研究、開發活動;還可以以專利、專有技術、科研成果等在津進行轉化、入股,創業企業;依託海外的科研、教育、培訓機構等條件,與本市有關單位合作或接受委託,幫助本市用人單位培養人才。
收入
留學人員在國外或來津工作期間,可以打破現有工資制度和工資標準的限制,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工資。留學人員以技術、管理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所佔份額由雙方商定,其中屬於專利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專利使用費。留學人員在國外取得非專利技術的,可以在3年內按其年產生經濟效益稅後利潤的30%獎勵本人。具備條件的企業,可以股權、期權的方式支付留學人員報酬。以技術要素參股創辦企業的,按照其所佔股份享有收益分配。對合法提供的國外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或科研成果被採納投產,由使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連續3年按其年產生經濟效益的稅後利潤5%獎勵本人。
家屬
來津工作的留學人員,其子女入托、入學、轉學由其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教學質量較好的所、校,不收取政府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已在國外高校就讀的子女,可申請在天津市屬高校插班學習。子女就業可享受市民待遇。留學人員來津後暫時沒有住房的,可向市人事局租用留學生週轉房。已加入外國籍的留學人員(含配偶和子女)來津工作,可申辦一年多次入境簽證或兩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申請在津定居的,可發給永久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來津定居、工作的留學人員,其回國時攜帶的研究資料、書籍文獻等物品,憑市人事局出具的有關證明,海關予以免稅放行。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在國外攻讀學位的年限及學成後在國外工作的年限與出國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工齡;訪問學者、進修人員、合作研究人員在國外工作的時間與出國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工齡。留學人員配偶在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後,因陪讀等原因出國被原單位除名的,其國內繳費年限與來津後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原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仍有效。(李茜張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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