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民礦、民採的長期狂採濫挖,不僅造成南丹縣礦業的嚴重混亂無序,而且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國家礦產資源浪費驚人。據瞭解,南丹縣民窿每天採出礦石達幾千噸,回採率卻只有30%,每採1噸,消耗儲量2噸以上。以100#礦體爲例,它的錫、鋅、鉛、銻綜合品位達20%,本是一個不多見的特富礦體,按500噸/日生產能力計算,足可開採28年以上。但自1990年當地以“全面開花”式開採後,只採不充,加上民採亂採濫挖,每年被盜採特富礦石多達100多萬噸,僅開採10 多年,當地人已稱“無礦可採”了。
——安全生產事故頻頻發生。民選、民採出於利益驅動,到處亂挖亂採,成爲礦區安全生產事故的“導火線”。銅坑礦民採屢禁不止,使礦區歷時9年、耗資5000多萬元的細脈帶防滅火工程毀於一旦,井下絕大部分隔火保安礦柱及預留防滅火隔離層被破壞得難以再用,致使礦區連續兩年發生塌陷事故。在1998年12月18日發生的塌陷事故中,塌陷地表面積2100平方米,塌陷深度240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1999年3月12日再次發生塌陷,塌陷地表面積40平方米,塌陷深度240米以上,資源損失價值數億元。高峯礦區由於民採空區不斷擴大,地壓危害日益嚴重,垮陷事故日益頻繁。僅今年3月份,就在1、6、12、30日連續4次發生大垮塌,地面人員都能感到強烈震感。4月19日,僅一天內,高峯公司井下連續發生3次大垮塌,造成150水平西端採場整體下沉,價值100多萬元的採掘設施全部被埋。心有餘悸的礦工說:我每天下礦就象在閻王爺肚子裏打洞,不知道哪一天就出不來了。
——稅收流失嚴重。南丹縣政府要求在南丹開礦的大老闆,每人必須資助該縣文教、衛生、體育等方面的一個公益性項目,交換條件是免徵1~3年不等的稅。南丹縣的國家稅收因此大量流失,原南丹縣委書記曾不無得意地誇耀:“我們是用朱鎔基的錢,把南丹的經濟搞得紅紅火火。”
——官商勾結,社會腐敗。由於不少部門、官員在民採裏都有股份,因此,當小民窿遇到“麻煩”時,他們竭盡全力,動用各種關係去“擺平”。而大大小小的礦老闆爲了獲取長期開採的“合法”身份,也不惜重金收買有關部門和官員。有的部門在民窿購買炸藥時大開方便之門,還有的部門爲非法民窿提供電力。對此,南丹國有礦業只能長嘆:礦業秩序是越整頓越混亂。
——社會道德滑坡。改革開放中期的10多年前,到過南丹縣的人都陶醉於這裏淳樸的民情民風。但短短几年間,畸形的經濟增長使南丹縣社會道德出現嚴重滑坡,社會秩序混亂,黑惡勢力猖獗,許多無業遊民打架、鬥毆、偷礦、吸毒、搶劫,尋常百姓夜間不敢太晚出門。南丹及鄰近縣、市流傳這樣一種說法:南丹縣每天死幾個人是很正常的事。8月14日晚12時,就在記者下榻的銀豐賓館服務總檯,記者親眼目睹兩名年輕男子因一名女子發生爭執,拔刀相向,造成一死一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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