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
6月25日,經數十個小時的疾雨侵襲後,杭州翁家山滿覺隴段山體突然滑坡。這是三面環山的杭城多年來首次山體滑坡,幸無人員傷亡。
26日晨,同在杭州,一民工臨時工棚因山洪暴發被沖塌,造成22人死亡。
連月來,已有多起山體滑坡或山洪暴發屢屢發生,且地點不分東西南北:
4月上旬,深圳市梅林一村後山在連日降雨後終於出現大面積滑坡。
5月1日,重慶市武隆縣發生滑坡性質地質災害,一幢9層樓房垮塌,79人死亡。
5月29日,貴州省興義市白龍山突然出現裂縫,山體大面積滑坡,周圍來不及疏散的人員及車輛被巨大的泥石流淹埋。
6月3日,107國道耒陽境內1850段發生山體滑坡,直接導致50多米長的國道路面斷裂塌陷,交通不暢。
6月8日,廣西大新縣德天瀑布景區發生山體滑坡,隨後引發的泥石流沖垮了景區附近賓館的三間客房,造成4名臺灣遊客遇難,一人受傷。同日該縣還發生多處山體滑坡,沖垮民房27間,一名男童死亡。
6月11日,暴雨造成山體滑坡,廣梅鐵路一度中斷。
6月12日,廣西賀州數日連降暴雨,發生山體滑坡,兩人及兩民宅被埋。
6月21日,延安延川縣一山坡滑坡,壓塌7孔窯洞,一人死亡。
針對接連出現的山體滑坡,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盧耀如研究員28日指出:“不必太大驚小怪。世界上還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完全避免自然滑坡災害的發生。自然發生的滑坡數量多,防治量大,且處理經費極爲昂貴。但是,有一點應當做到:人工開發資源及進行各種建設時,應杜絕誘發滑坡。”
盧院士介紹說,滑坡是一種地質災害,在天然狀態下,巖(土)體受其他自然因素影響,如風化作用或是承受外界壓力如動水壓力等,巖體原有的穩定狀態受破壞,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沿斜坡自高處向低處滑動,就形成滑坡。
盧院士指出,在自然界許多地質災害間,存在着一種“災害鏈”,地震、旱澇影響等,都可能使巖體力學性質及水動力條件發生變化,引發滑坡。
但不可否認的是,在衆多滑坡事件中,“人爲因素”日益凸顯。
盧院士說,人類的開發及建設,必然會改變巖(土)體的穩定狀態,如果不能及時妥善處理,即會誘發滑坡。
5月1日晚發生的重慶武隆滑坡,就是人工開挖的高陡邊坡,未加妥善防治,加之雨水潤溼浸泡,導致山體滑塌,從而釀成事故。
同樣,深圳市梅林大面積滑坡是因大面積開山種菜,破壞山體的綠化,造成嚴重水土流失所致。
107國道耒陽境內1850段發生山體滑坡,經有關專家實地勘察後認爲,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國道路面附近的不規範施工取土———路面附近有200米長範圍的土方被挖走。
延川滑坡事故則是因爲窯洞緊靠的山坡度比較陡,而窯洞地基未被處理好。
“人工蓄水、人工抽水、人工爆破、人工震動、工程荷載、人工開挖等等,都在事實上誘發過滑坡災害。目前發生的滑坡災害,不少就是這類‘人工開發不當’產生的。因此,根據自然地質環境條件,合理規劃建設極爲必要。”
國家環保總局自然司一官員認爲,目前的滑坡事件,與一些地方環境綜合治理不善有相當大關係。該官員透露,很多工程甚至包括一些經林業部門正式批准的伐樹計劃,開工前均從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因此,亂砍亂伐、破壞植被導致水土流失的現象屢有發生。
環保總局生態處處長崔書紅也認爲,滑坡事件中,不排除一些地區有地質結構不穩的先天原因,但也有部分事件純屬人禍,是對自然資源開採過度的惡果,“虐待自然,自然就會報復於你”。
如何加強滑坡災害防治?盧耀如院士提出如下建議:一、建立羣衆性災害預報網絡;二、各級建立快速處理臨災信息及決策機制,以便能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及避免災害損失;三、建立責任制,加強工程建設中有關防治滑坡等地質災害的監督檢查;四、籌集防治災害基金,增加防治地質災害的公益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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