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出差機會嫖娼的重慶市巫溪縣副縣長陳紹志今天受到撤職處分,此前他已被開除黨籍。
重慶市政府今天研究決定撤消陳紹志巫溪縣副縣長職務,並按法定程序辦理。
據重慶市監察局局長何事忠介紹,2001年6月11日至13日,陳紹志到重慶市參加市委組織部、市建委舉辦的預防地質災害第一期培訓班,培訓結束後,他自己住進了重慶市某賓館。
6月13日晚10時左右,陳紹志到賓館對面的美容廳以找人幫洗衣服爲藉口,與美容廳服務員搭訕,美容廳老闆藉機向他推薦小姐按摩,並介紹賣淫女彭某。隨後陳紹志把彭某帶回住處,與彭某發生了性關係。晚上11時左右,陳紹志送彭某出房間時,被民警查獲。6月14日,公安機關向陳紹志下達了治安處罰裁決書,被處治安警告並罰款5000元。
重慶市監察局認爲,陳紹志身爲黨員領導幹部,道德敗壞,借出差之機嫖娼,其行爲嚴重敗壞了黨員領導幹部的形象。重慶市委8月已批准給予陳紹志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撤消其巫溪縣副縣長職務,依法罷免其市一屆人大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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