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黔西縣11月28日對在當地轟動一時的“96.8.18雙屍案”進行公開宣判,4名主犯宋大海、宋文傑、李家傑、宋大鬆犯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執行槍決,從犯宋大勇被判處無期徒刑,宋文軍、張加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7年。
1996年8月18日下午6時許,宋大海、宋文傑、李家傑、宋大鬆、宋大勇、宋文軍、張加文夥同宋大方、宋大學(2人均在逃)9人酒後從黔西縣城關鎮向陽橋返家,途經城關鎮幸福村二組茶林坡時,與走親戚回家的婦女劉某某、張某某兩妯娌相遇。
因搜劉、張2人的身發現沒有錢,宋大海、宋大勇拿出火藥槍和刀威脅,9人將劉某某和張某某拖至路邊一座墳後,宋文軍、張加文對劉某某進行了輪姦,宋大海、宋文傑、李家傑、宋大鬆、宋大勇和宋大方、宋大學分別對劉某某和張某某進行了強姦。因害怕被害人告發,9人持殺豬刀等兇器對劉、張一陣亂殺,宋大海用隨身攜帶的火藥槍朝劉某某頭部開了一槍,宋大方用隨身攜帶的火藥槍朝張某某頭部開了一槍,致劉某某和張某某當場死亡。
據報道,公安機關採取包括DNA鑑定等多種偵查手段,排查了數十名犯罪嫌疑人,於2000年4月成功將此案破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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