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家住紅橋區丁字沽三號路風貌裏小區的居民拿到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居民們高興地說:“拿到這個證,我們才感到是屋子的真正主人。”從規劃和國土資源部瞭解到,隨着商品住宅建設的開發和公房出售步伐的加快,特別是國家出臺的政策明確指出沒有《土地證》,房屋不能進行買賣、租賃,居民依法進行土地登記的觀念不斷增強,截至昨天,全市已有26萬戶居民領到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據規劃部門介紹,《土地證》是確定土地權屬的憑證,可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2001年初,國家出臺有關政策,明確從2001年開始房屋進行租賃、買賣、抵押時不但要出示《產權證》,同時要出示《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者缺一不可。現在一些開發商用開發商品房時辦理的《土地證》向銀行抵押貸款,如果無力還貸,而購買商品房的居民又沒進行土地登記,那麼居民的房屋就有可能被銀行收回。
爲了方便居民辦證,規劃部門採用了全新的辦公自動化系統,使辦證速度適合居民需要。如河西區規劃和國土資源處過去一年的制證量約1400件,如今每月制證約2400件,受到廣大羣衆的歡迎。
規劃部門強調,本市將進一步規範房屋交易市場,今後沒有《土地證》不再允許進行房屋交易。辦理《土地證》程序並不複雜,個人只要帶齊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產權證》,委託他人辦理的,除上述證件外還要準備委託書和委託人證書到所屬的規劃和國土資源處便可辦理。(王月楊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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