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個別大學生校外同居
談起幾天前的那次經歷,在報社工作的張先生仍如同夢境:在昌平區東關幾所高校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他正朝一個桑拿小間室走時,被兩名青年男女搶了個先。“那分明還是大學生。”正犯嘀咕,張先生聽見男青年對女同伴說:“好不容易考完了,正好輕鬆一下。今天該你洗衣服了。”就在張先生等待他們出來之際,洗浴中心老闆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來的大學生多了,我們也管不過來。誰好意思查人家的結婚證?再說證件也有假的。”
近年來,個別大學生同居“過小日子”已成不爭的事實。在一些高校受過處分的學生中,原因屬“同居”或“發生性關係”的並不罕見。記者所熟知的京郊某高校附近的農民房,多數被在校大學生租賃,個別男女大學生乾脆悄悄做起了“小夫妻”。
大學生同居現象並非北京獨有。在西部某城南郊的文化城,大專院校鱗次櫛比,附近居民房屋頗多,在這裏租住的98%以上都是大學生“小夫妻”,村民都習慣地叫這些村爲“大學生夫妻部落”,他們則笑稱自己的“同居生活”爲“互助組”。
據報道,廣州地區8所高校包括暨大、中大、華工、華師、廣工、廣商、華建西院、廣州大學有關“婚前性行爲”的調查統計表明,1136名接受調查者中,14.1%有過性經歷;浙江大學也曾對319名大學生作過調查,統計表明平時有性衝動的佔87%,其中男生爲96.3 1%,女生佔68.7%。此外,發生過邊緣性行爲(包括接吻、擁抱、撫弄性器官)的更是佔相當大的比例,幾乎與談戀愛所佔的比例相等。有關專家認爲,在這一廣闊的背景下,同居只是露出的“冰山一角”。
觀念:大學生對同居各有說法
《羊城晚報》9月5日報道稱,某高校對98級20名男女大學生同居現象的調查顯示,12人認爲“同居是個人的權利,不存在什麼對錯”;10人認爲很新潮,能接受;6人承認自己已加入“同居”行列;5人不贊成“同居”,認爲很難接受。應該說,人們、尤其是同齡人對同居的寬容度較前些年已有較大增加。
記者在北京部分高校採訪獲悉,絕大多數大學生仍對同居持反對態度。在人民大學,法律系一名女生連連搖頭:絕不贊成未婚同居,這有悖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男生小馬錶示,“大學期間不會同居”,作爲一個學生,同居或多或少會對學業有影響,同居是要負責任的,更涉及到倫理、法律等問題。
不過,也有大學生對同居持贊成觀點。一名男生說:現在是什麼年代了,還那麼保守?想當年我國某報刊出第一幅裸體照,第一次裸畫公開展出時也大驚小怪的,如今我們說它們是藝術。在我看來,性壓抑下的婚前性行爲更可怕,所以我認爲與其壓抑,不如正視生理或心理上的需要,即使在婚前,適度的性也是有好處的。兩人同居,能互相幫助、互相照顧,辛苦之餘也有幸福感和“家”的溫馨感。
有的大學生認爲,同居是一個很複雜的社會問題,但前提必須是兩人的感情已發展到可談婚論嫁的地步,總之是必須考慮終身的。“如果真的彼此認準了,同居未嘗不可。”記者採訪中獲悉,在北京高校對同居持贊成觀點的大學生只佔很小的比例。
思考之一:高考取消年齡限制是否增加管理難度
今年4月,教育部就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作出規定,對報名者條件進一步放寬,如取消“未婚,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的限制。
這一規定出臺後,今年全國有15000名25歲以上的大齡考生走進了秋季的高考考場。有關人士分析,大學生同居,也給高考取消年齡限制帶來挑戰。
據悉,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的時候,那時參加考試的人大都是文化大革命中被耽誤的一些青年,因此有些考生年齡比較大,有的也帶了孩子,使事實上的大學生合法同居成爲必然。可以預見,取消年齡限制後的部分大齡大學生很可能在校外正常地過着夫妻同居生活。此外,能否限制一些有社會工作經歷的未婚大學生的同居,將較目前更加困難。
思考之二:高校管理者該如何應對
對於目前30歲以上的大學畢業生來說,“大學生同居”還是一個新概念。現任石油大學(北京)黨委副書記的蔣慶哲博士16歲上大學,“那時就只知道玩兒命學習,談戀愛的同學少,很少有人談及同居。”
據瞭解,現在,高校對大學生同居的態度仍然是“不準”。學生守則明確規定:學生公寓不準留宿異性,更不用說准許同居了。
然而,高校校園不可能像過去一樣完全承擔所有學生的住宿需求,作爲後勤改革的方向,住宿交給社會乃大勢所趨。記者在採訪中獲悉,在北京部分高校,大學生只要向學院或系提出申請,經學生管理部門同意,履行審查登記手續,就可以搬出學校宿舍。京郊一所高校的學生處長說,學校已有個別學生徵得系、學生處、家長同意,租住校外房屋。這些人部分要應對考研,找個安靜的地方複習;有的則是不習慣宿舍集體生活。但據記者瞭解,確有大學生租房是爲了“談戀愛方便”。大學生一旦搬出校園,就意味着離開了學校的監控視線,少數男女大學生便走向了同居。該校最近處分了兩名學生——女生先離開校園租房,和她處於熱戀中的男生隨即搬了進去,成了“同居一族”。
事實上,高校後勤社會化已不可逆轉。怎樣在這一背景下對大學生教育管理也是高校面臨的新課題。多年從事學生管理工作的蔣慶哲博士認爲,這一現象理論上值得探討,“大學生同居學校不能提倡。但問題是,不提倡不等於能硬性杜絕。管理者應該在新形勢下重新審視這一問題,讓更多的大學生能夠走出同居誤區。”(廖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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