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自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來雲鵬的訴訟請求,原告表示不服判決後,於前天下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請求撤消一審判決,依法改判被上訴人履行合同義務。
在上訴狀中,原告認爲一審判決混淆了“服務條款修改”與“服務內容修訂”的概念;錯誤地認定被上訴人提供的《新浪網免費電子郵件服務使用協議》證據;在一審過程中錯誤的適用了舉證規則。此外,原告還認爲《新浪網服務條款》系採用格式條款訂立的格式合同及該條款中的“服務修訂條款”系無效合同。(王飛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