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對年輕夫婦來到北京西城法院便民法庭協議離婚。他們對財產均無爭議,惟一的要求是請法官將他們對寵物———4只貓咪的探望權和餵養權的約定寫進調解書。
今年32歲的孫女士與丈夫結婚兩年多了,婚後一直沒要孩子。孫女士與丈夫共養了4只小貓。他們對小貓倍加愛護,悉心餵養,就像是對待自己的孩子。如今二人因感情破裂決定離婚,4只小貓由誰餵養及如何探望的問題成了惟一爭議的焦點。由於不忍心將4只小貓分開,二人最後訂下協議:由孫女士繼續餵養小貓,丈夫可在離婚後每月探望貓咪一次,孫女士因故不能餵養時轉給其前夫餵養。
二人的此項協議着實給法官出了道難題。法官說,現在許多家庭都將寵物視爲家庭的一分子。但寵物畢竟不是人,所以對探望寵物之類的約定不能寫進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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