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舉行全國檢察機關貫徹《檢察官法》開展續職資格培訓電視電話會議,集中部署開展對不具備本科學歷的現任檢察官的專門培訓工作,要求各級檢察機關以實施《檢察官法》爲契機,大力開展專升本學歷教育,全面實施續職資格培訓,切實提高現任檢察官的學歷層次和專業水平。
目前在全國檢察機關的現任檢察官中,約有60%的現任檢察官需要參加專門培訓,高檢院計劃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培訓完畢。
據介紹,目前各級檢察機關正在加快實施“萬人續本”計劃,重點組織不具備本科學歷的現任檢察官續讀本科學歷。
參加續職資格培訓的主要是41歲以上不具備本科學歷的人員和雖應參加續本學歷教育,但因時間等原因在連任、升任檢察官職務前,未能參加或暫未完成學歷教育的人員。續職資格培訓實行嚴格的考試考覈制度,培訓考試堅持訓、考分離原則,由高檢院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和管理,省級院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和培訓機構負責實施。經考試考覈合格的,由培訓機構頒發結業證書。培訓合格人員獲得連任檢察長、升任、續任檢察官職務資格。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按照《檢察官法》規定,免去檢察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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