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交部網站消息:前不久,有個別境外不法分子或組織打着受某國政府部門委託的旗號,擅自在我境內設立辦公室,從事中國公民出國中介服務業務,從中收取高額費用。例如:有人竟對我留學人員所持經我領事司和駐華使館認證的公證書進行“複覈認證”,並對每份證明書收取2500元費用。經調查,這些人或組織並非得到外國政府部門授權在我境內收費,也未向我工商管理部門履行任何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在華成立營利性機構應到工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否則,中國工商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已構成詐騙行爲的,將由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外交部領事司提醒廣大羣衆,警惕境外不法分子或組織的詐騙活動,如發現,應及時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公安部門舉報、投訴,以制止其非法行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外交部領事司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人民網 200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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