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根據市政府最近批准的《天津市環境保護十五計劃綱要》安排,本市昨日正式啓動“安靜工程”。
針對本市噪聲污染擾民投訴率居高不下的問題,本市確定從2001年到2004年,以社會生活噪聲、交通噪聲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爲重點,在市內六區、新四區和濱海新區建成區實施“安靜工程”。明年,將選拔10個居住小區、10所學校、10個工廠、10個公交車隊作爲安靜工程實施單位,以點帶面,動員全社會參與實施“安靜工程”。該工程的階段性目標是:到2002年,使噪聲污染擾民投訴率有所下降;到2003年,使噪聲污染擾民投訴率明顯下降;到2004年,使噪聲污染擾民投訴率顯著下降。
生活噪聲
1、公安、工商、環保部門聯合對餐飲、文化娛樂業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加強對上述行業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達到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環保、工商要把噪聲達標排放列入年檢制度,對噪聲超標排放單位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的,工商部門不核發營業執照。
2、禁止午間(12:00-14:00)和夜間(20:00-次日早8:00)在已竣工並且交付使用的住宅內進行室內裝修,在其他時間作業,應採取噪聲控制措施,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物業管理單位要把噪聲污染控制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3、取締一類功能區內的露天機動車修理點。興建不擾民的規範化機動車修理廠。
4、不準在一類、二類功能區從事露天黑白鐵、鋁合金製品加工;室內加工黑白鐵、鋁合金製品的噪聲必須達到排放標準。
5、批准建立的集貿市場和商業網點,其噪聲排放要達到區域環境噪聲標準,不得高聲叫賣、不得使用室外音響設備招攬生意,做到文明經商。
工業噪聲
1、結合“十五”產業結構調整規劃,2003年基本完成中環線以內污染工業企業搬遷轉產工作。一類、二類功能區內不得再新建、改建、擴建有噪聲污染的工業生產企業。
2、結合“十五”技改計劃和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固定噪聲源的污染防治,基本實現中環線以內工業固定噪聲源達標排放。
2004年,三類功能區噪聲源全部達到廠界排放標準。
建築噪聲
1、嚴格建築施工申報審批制度。建築施工開工前15天向所在地環保部門提出申請,獲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施工中禁止人工打樁、氣打樁、攪拌混凝土等施工方式,使用的施工設備和土石方、打樁、結構、裝修等施工階段的噪聲排放必須符合國家《建築施工場界噪聲標準》。
2、一類、二類功能區和其他噪聲敏感區如確需夜間施工,應提前3天向所在地環保部門提出申請,經審覈簽發夜間施工許可證後方可按要求施工。建築施工主管部門要加強現場連續監督檢查,並公示於衆。
3、“中、高”考期間,結合環保“12369”羣衆投訴熱線電話,對學校周圍的環境加強監控,清除一切噪聲點源,停止夜間建築施工項目的審批。同時,加大夜間巡查力度,爲考生提供安靜的學習、考試環境。
交通噪聲
1、交管部門在優化交通網絡中,結合暢通工程合理限定道路車輛流量。嚴格實行禁鳴,合理實行禁行、單行、環行,減少交通堵塞,提高行車速度。
2、主要交通主幹線和有條件的支幹線,實行人車分流,各行其道。
3、大噸位卡車、運輸專用車,只能在規定線路(儘量避免竄行居民密集區)和規定時間內行駛;三輪機動車、拖拉機嚴禁在建成區內行駛。5至10月份運輸專用車,從晚7:30進市,23:30離市。
4、在線車輛必須執行國家《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2002年將在用機動車噪聲排放測試納入機動車年檢。認真實行廢舊車輛淘汰制度。
5、2002年實施進入市區的鐵路機車禁止鳴笛。(李海燕黨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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