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市經濟體制辦公室透露,作爲應對WTO規則的重要舉措,深圳正在醞釀明年結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建立決策與執行、監督相分離的公共管理體制。
這項改革是國家直接爲應對WTO對政府管理體制的挑戰而進行的探索,成功後將在全國推廣。深圳特區自建立以來,政府機構已進行了6次較大規模的調整和改革。具體做法是,將性質相近的政府部門予以合併重組(既可按系統,也可局部打破系統重級),設立一個決策機構,下設若干執行機構。在合理設置執行機構的同時,建立一定數量的法定機構。法定機構承擔一定的行政職能,集技術性、專業性、監督性與服務性於一體。
據稱,這是中編辦在深圳進行的改革試點,由中編辦主任擔任試點改革組長,中編辦直接領導操作,於明年完成。深圳市還決定,在今後3至5年內,實施完成以全面改革和規範行政管理體制爲核心的“九個法定化”,即政府機構組織、職能和編制,行政程序,行政審批,行政收費,行政處罰,政府招標採購,政府投資行爲,行政執法,政府內部管理等全部法定化。“九個法定化”的目標是建立規範、高效、廉政的政府管理體制,能真正滿足WTO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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