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宗教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新世紀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維護穩定,增進團結,爲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而努力奮鬥。
江澤民指出,在當前的國內外形勢下,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政府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做好宗教工作,關係到加強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關係到推進兩個文明建設,關係到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關係到我國的對外關係。全黨同志必須從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促進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觀察和處理宗教問題,充分認識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黨和國家領導人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出席了會議。
這次全國宗教工作會議是黨中央、國務院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爲指導,貫徹“三個代表”要求,總結宗教工作取得的經驗,研究和分析宗教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提高全黨對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切實做好新世紀初的宗教工作,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主持了第一次全體會議。
江澤民在講話中回顧了近年來我國宗教工作取得的成就。他指出,一九九0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以來,我們黨根據冷戰結束後國際格局的深刻變化和民族、宗教問題日益突出的新形勢,結合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實踐,對宗教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決策和部署,推動宗教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貫徹,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國家對宗教事務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問題得到妥善處理,打着宗教旗號進行的分裂活動和違法犯罪活動受到嚴厲打擊。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工作取得新的進步,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羣衆積極投身現代化建設,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不斷鞏固和發展。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開展對外友好交往。事實充分證明,黨的宗教政策是正確的,我國宗教工作的形勢總體上是好的。
江澤民說,從國內外形勢的發展變化出發,科學分析宗教問題,深刻認識宗教問題的特殊複雜性,正確把握宗教的活動規律,是我們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要了解當今世界必須瞭解宗教,對宗教問題在當今世界政治社會生活中的影響,絕不可低估。無論是做好國內各項工作,還是開展對外工作,都要求我們密切關注宗教問題。
江澤民指出,宗教問題從來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總是同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等方面歷史和現實的矛盾相交錯,具有特殊複雜性。從歷史和現實的角度看,觀察世界的宗教問題,必須把握住其三個主要特點。第一個特點是: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會歷史根源,將會長期存在併發生作用;第二個特點是:宗教與一定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問題交織在一起,對社會的發展和穩定產生重大影響;第三個特點是:宗教常常與現實的國際鬥爭和衝突相交織,是國際關係和世界政治中的一個重要因素。
江澤民強調,我們共產黨人是唯物主義者,我們不信仰宗教,同時我們堅持以科學的觀點和方法對待宗教,努力認識和掌握宗教自身的規律。正確認識我國社會存在的宗教問題,關鍵是要立足於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充分認識宗教存在的長期性,以及在複雜的國內外形勢下宗教問題所具有的特殊複雜性。我們必須正確認識社會主義條件下宗教存在的長期性,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滅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發展宗教,而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立足長遠,着眼當前,堅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
江澤民指出,要全面正確地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們黨一項長期的基本政策,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是我們黨維護人民利益、尊重和保護人權的重要體現,也是最大限度團結人民羣衆的需要。我們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大力加強廣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羣衆的團結,把他們的力量凝聚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共同目標上來。全面正確地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個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另一方面要求堅持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宗教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範圍內活動,宗教活動不得妨礙社會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江澤民指出,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這是我們實行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進行管理,就是要切實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證正常宗教活動的有序進行,保護宗教團體的合法利益。我國實行政教分離的原則,任何宗教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都不能干預國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國家職能的實施。宗教方面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事項和活動,必須納入依法管理的範圍。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離爲藉口,放棄或擺脫國家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絕不允許恢復已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宗教壓迫剝削制度。絕不允許利用宗教反對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國家統一和國內各民族之間的團結。絕不允許利用宗教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妨礙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要旨,是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
江澤民指出,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是我們黨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基本國情出發,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宗教工作的成功經驗作出的科學論斷,是我國宗教發展的正確方向。包括信教羣衆在內的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我國各宗教自身的改革和進步,是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兩個基礎。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羣衆放棄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們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要求他們從事的宗教活動要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體利益;支持他們努力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支持他們與各族人民一道反對一切利用宗教進行危害社會主義祖國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動,爲民族團結、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多作貢獻。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一個長期過程,需要黨和政府積極引導,也需要宗教界自身不斷努力。要鼓勵和支持宗教界發揮宗教中的積極因素爲社會發展和穩定服務。
江澤民指出,要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堅決抵禦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是基於我國曾經長期遭受帝國主義侵略和掠奪、有的宗教被帝國主義控制和利用的歷史事實,是我國信教羣衆作出的自主選擇,爲我國社會各界所歡迎,並得到世界許多國家宗教組織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要繼續鼓勵和支持宗教界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增進與各國人民及宗教界的相互瞭解和友誼,爲維護世界和平作出積極貢獻。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外宣傳工作,把我國宗教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實際情況介紹給各國人民及宗教界,以增進了解,減少誤解,爭取國際輿論,維護我國的國際形象。
江澤民指出,要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宗教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團結、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羣衆的橋樑。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傾向、言行品德、宗教修養,對信教羣衆有着重要影響。要指導、幫助和支持宗教團體結合各宗教的特點,加強思想、組織、制度等方面的建設。
江澤民強調,加強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是做好新世紀初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證。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宗教工作。宗教工作,最根本的是做信教羣衆的工作,是要團結和教育信教羣衆爲祖國富強和民族振興積極貢獻力量。大量的事實表明,要做好宗教工作,必須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大力加強黨的建設,特別是要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當前,要緊密結合農村“三個代表”學習教育活動,把黨的基層組織特別是信教羣衆集中地區的基層組織建設抓好。
江澤民指出,要加強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黨的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要完善工作機制,健全管理機構,提高宗教工作幹部隊伍的素質;要在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旗幟下,繼續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要經常聽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凡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要同他們充分協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會上作了總結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主持了第二次全體會議。
朱鎔基在總結講話中說,做好宗教工作是我國新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要從黨和國家新時期工作的全局,站在政治和戰略高度,着眼於改革、發展和穩定,充分認識宗教問題的重要性,切實把做好宗教工作當作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
朱鎔基說,要依法加強政府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是政府管理社會事務的重要職責,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要繼續推進宗教法制建設,進一步把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納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要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既要敢於管理,又要善於管理,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水平。要全面正確地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切實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同時,要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羣衆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
朱鎔基指出,要重點做好農村和少數民族中的宗教工作。要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宗教事務管理網絡,建立鄉(鎮)、村兩級宗教工作責任制。在基層幹部中深入進行有關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教育,使他們正確認識宗教問題,依法加強對農村宗教事務的管理。要把宗教工作與農村兩個文明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要從加快發展經濟、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入手,同時切實辦好教育,加快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包括信教羣衆在內的廣大羣衆的思想引導到發展生產、勞動致富的軌道上來。做好少數民族中的宗教工作,既要加強聚居區的工作,又要重視散居區的工作。要大力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發展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加強社會保障和救濟工作,不斷增強黨和政府的凝聚力。
朱鎔基強調,要切實維護宗教領域的穩定。各級領導幹部要常抓不懈,經常深入基層,檢查指導,認真分析宗教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把矛盾及時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當地和基層。要堅決抵禦境外宗教滲透。要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羣衆中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進一步樹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強維護國家和民族最高利益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堅定宗教界獨立自主自辦的決心。
朱鎔基指出,邪教不是宗教,但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旗號矇騙羣衆,危害社會。要廣泛深入地普及科學知識和科學精神,大力反對封建迷信,從根本上剷除邪教的社會土壤。必須繼續依法打擊和取締一切邪教活動,嚴防新的邪教產生。在同邪教作鬥爭中,要繼續發揮宗教界的重要作用。
朱鎔基說,要把這次會議精神落到實處,關鍵在於加強領導,紮紮實實地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各部門、各方面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努力開創宗教工作新局面。
朱鎔基強調,要大力加強宗教工作隊伍建設。要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在省、市和宗教工作任務重的縣,設置政府管理機構,配備宗教工作人員。要注意保持宗教工作幹部隊伍的相對穩定。同時,要不斷物色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較高政策、文化水平的年輕幹部,充實到宗教工作部門。要加強宗教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素質和業務水平。要大力支持愛國宗教組織和宗教團體的建設,高度重視發揮愛國宗教人士的作用,幫助宗教團體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支持宗教團體培養愛國進步的中青年教職人員。
朱鎔基要求各級統戰和宗教工作部門,要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爲動力,以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堅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信教羣衆,加強調查研究,針對宗教領域出現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要抓好典型,總結經驗,推動工作。
會上,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王兆國介紹了會議討論的情況。上海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北省的負責同志交流了開展宗教工作的經驗。
丁關根、張萬年、羅幹、溫家寶、曾慶紅、鄒家華、鐵木爾·達瓦買提、司馬義·艾買提、王忠禹、肖揚、韓杼濱、任建新、李貴鮮出席了會議。
出席會議的還有:中央黨政軍羣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負責同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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