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接的衛星電視接收設施要立即自行拆除
-12月20日後仍未改正的,最高處5萬元罰款
-機關大院和家屬宿舍區將是整治重點
近期,北京市有關部門將對境外電視節目的接收設備安裝和播放情況進行專項治理,不符合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通過有線電視系統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要立即停止傳送。本月20日後,仍按兵不動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處以5千至5萬元罰款。
按市廣播電視局的計劃,自行安裝衛星電視接收系統的機關大院和家屬宿舍區,私自生產、銷售、安裝衛視接收設備的單位將是此次整治的重點。
根據國務院《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北京市廣播電視局發佈通告,規定任何居民住宅小區及單位家屬宿舍區不得利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有線電視網絡和公用天線系統接收、轉播衛星傳送的境外節目。但近年來,非法安裝衛星電視接收系統的現象有蔓延之勢,直接擾亂了國家安全、經濟秩序和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取締違法設施是當務之急。
按國家廣電總局的規定,通過衛星傳輸的外國及港、澳、臺地區的電視節目,都不允許私自收看。但是,三星級或國家標準二級以上的涉外賓館,專供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士辦公或居住的公寓等以及教育、新聞、科研、金融、經貿等有特殊需要的單位,仍能申請安裝衛星電視接收系統。
此次行動本着誰安裝誰拆除、誰收費誰退款的原則,向居民收取了衛星電視收視費的單位,由收費單位按月收費標準和節目停收月數的乘積退還,無月標準的按原收取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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