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11日發出諮詢文件,宣佈將放寬對在港外資銀行的資產規模限制。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規定,計劃在香港設立分行的海外註冊銀行資產規模要求爲160億美元。放寬資產規模限制後,境外銀行將與香港註冊銀行一樣,只需有50億港元總資產和40億港元的客戶存款規模 。
香港金管局表示,這個舉措將進一步開放香港的銀行業,讓更多國際機構能夠以持牌銀行的形式參與香港金融市場,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